東北網8月29日電 記者從28日哈爾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哈爾濱市市區低保家庭少年兒童醫療救助暫行辦法》將於9月1日起正式施行。哈市市區(暫不含呼蘭區)內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家庭18周歲以下少年兒童(以下簡稱低保家庭少年兒童),均可從政府獲得醫療救助。
救助方式:提供商業醫療保險專項幫助
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負責人介紹,對低保家庭少年兒童提供的醫療救助,是指市政府對低保家庭中因病而無經濟能力進行救治的少年兒童,通過購買商業醫療保險實施專項幫助的行為。哈市低保家庭少年兒童醫療救助方式就是由市政府主辦、保險公司承辦,即由市政府出資為低保家庭少年兒童購買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國壽學生、幼兒平安保險(附加意外醫療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使低保家庭少年兒童得到醫療保障。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為低保家庭少年兒童醫療救助承保單位,負責保險費的征繳、管理和賠付等日常工作。
救助標准:保險費每人每年50元
低保家庭少年兒童醫療救助范圍為哈市市區(暫不含呼蘭區)內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家庭18周歲以下少年兒童。其救助保障范圍是:疾病住院治療、死亡及意外傷殘、意外傷害的診療。
實施低保家庭少年兒童醫療救助購買的保險費為每人每年50元,保險金額為一個保險年度內累計最高限額為7.5萬元。其中,國壽學生、幼兒平安保險費20元,保險額1萬元;附加意外醫療保險10元,保險金額0.5萬元;附加住院醫療保險費20元,保險金額6萬元。一次性繳納,保險期限為一年。
低保家庭少年兒童實施醫療救助的保險費用,由市政府出資,每年由市財政部門根據低保家庭少年兒童人數,向保險公司繳納,所需經費列入財政年度預算。
參保兒童:住院醫療最高保險費6萬元
據介紹,參保少年兒童在一個保險年度內附加住院醫療費用以6萬元為封頂線,超過封頂線以上的醫療費用,保險費不予支付。
參保少年兒童在保險合同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在區級(含區級)以上醫院診療,發生醫療費用符合哈市基本醫療保險『三個目錄』范圍,按實際支出,在100元以上部分,按80%的醫療費給付比例,給付醫療保險金。
參保少年兒童在一個保險年度內累計附加意外醫療費用,以5000元為封頂線。參保少年兒童在一個保險年度內死亡及意外傷殘,以1萬元為封頂線。
另外,低保家庭少年兒童因疾病住院治療和意外傷害的診療,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服務時,執行《哈爾濱市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哈爾濱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管理暫行規定》和補充增加的兒童用藥和兒科診療項目的規定。
辦理程序:10月末前提供相關材料
據介紹,低保家庭少年兒童參保手續應按以下程序辦理:監護人應攜帶《哈爾濱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參保人、監護人戶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低保家庭低保金額領取存折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到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辦理低保家庭少年兒童參保手續。
參保城市低保家庭少年兒童每年統一在規定時間內,持保險證、《哈爾濱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戶口、身份證到保險公司辦理年審續保手續。逾期未辦理的,未續保期間不享受相應的保險待遇。
低保家庭少年兒童辦理參保手續及年審時間為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具體辦理時間如下:道裡區9月1日至9月7日;南崗區9月8日至9月15日;道外區9月16日至9月23日;香坊區9月23日至9月30日;動力區10月8日至10月13日;平房區10月14日至10月19日;松北區10月20日至10月25日。
據悉,目前哈市市區內共有低保戶4萬餘戶,計10萬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