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哈爾濱市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辦法》即將出臺
2006-09-01 14:00:25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來玉良
東北網9月1日電 即將出臺的《哈爾濱市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辦法》,8月31日通過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辦法》對危險廢物的處理做出明確規定:不具備處置條件的產廢單位,應當根據就近處置的原則將危險廢物交由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醫療廢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醫療衛生機構收取醫療廢物處置費用。
《辦法》同時規定,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制定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建設或者配備必要的環境應急設施、設備,並定期進行演練。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