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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順風車』碰破頭 受傷女士向好心車主索賠
2006-09-11 13:30:28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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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9月11日電 7日,哈市市民秦先生向反映,他平時開車就一個人感覺很寂寞,恰好自己的鄰居林女士的單位就在自己單位附近,所以每天就免費讓對方搭『順風車』。但前幾天他在路上遇到緊急情況,采取了緊急剎車,致使坐在副駕駛上的林女士頭部受了輕傷。

  林女士便要求秦先生不光要支付其醫療費而且還要求給予補償費。秦先生感覺非常委屈,本來是出於好心,卻得來這樣的回報。

  據了解,上班族搭『順風車』在哈市比較流行。然而卻很少有人能夠意識到,萬一搭『順風車』發生了意外,車主要如何承擔責任的問題。

  記者通過網站上公布搭車信息找到幾位車主留下的聯系方式。車主宋先生告訴記者,從他家到單位每天要用40分鍾的時間,一個人開車浪費不說而且路上非常沒勁,通過網絡找個搭乘的伙伴,路上有個人聊天一定會很有樂趣,同時這樣還可以多交一個朋友。搭乘你的車需要多少錢?宋先生表示:『如果合得來付不付錢無所謂。』

  另一位車主李先生對記者說,他搭人上班已經快兩個月了,和搭車的伙伴關系處得挺好的,一個月只收150元錢,之所以要找伴,就是為了減少行駛過程中的無聊。

  搭『順風車』有利就有弊,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致使搭乘的客人出現意外,車主要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黑龍江百程律師事物所的趙春燕律師對此表示,搭車收錢是不允許的。一旦車主收了搭車人的錢,雙方就形成了合同關系,無論車主本身在事故中有無過錯都要承擔責任。如果車主屬於義務搭乘的話,在事故中有過錯造成乘車人受傷的,除非雙方有另行約定,否則車主還是要承擔責任;但如果車主無過錯的話,只需由造成事故的有過錯的另一方承擔責任。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