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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房改辦負責人詳解如何領取住房補貼
2006-09-12 08:27:55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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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9月12日電 隨著《哈爾濱市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職工住房補貼資金管理和使用支取程序》的出臺,哈爾濱市市直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即將開始發放。昨天,記者就人們關注的住房分配貨幣化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政策規定采訪了市房產住宅局局長、市房改辦主任邊洪霄。

  離休職工優先一次性發放

  據邊洪霄介紹,2006年度,市直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將發放住房補貼資金1.22億元。2006年度發放范圍是市直行政機關和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對象是建國前參加工作的無房和住房未達標的老乾部、2001年1月1日以後去世的並已建立職工住房檔案的無房和住房未達標職工。

  從2007年開始,住房補貼資金的分配將采取按比例與綜合平衡相結合的辦法,由市房改辦會同市財政部門根據當年籌集的住房補貼資金總額和所需補貼資金總量的比例,審定各單位年度住房補貼指標,編制市直機關年度住房補貼資金分配計劃。住房補貼資金發放實行輪候制度,各單位要根據住房補貼資金分配計劃,制定本單位發放方案。離休職工優先一次性發放;去世職工每年優先一次性發放;要兼顧好退休職工和在職職工的利益,原則上退休職工和在職職工按比例分開計算發放;無房職工原則上優先安排。

  職工補貼由單位按規定發放

  職工支取住房補貼資金需由單位組織相關材料並向市房改辦申報,由市房改辦審批並開具資金劃撥單,再由單位持劃撥單到市財政局劃款,最後由單位按照《哈爾濱市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職工住房補貼資金管理和使用支取程序》的規定向職工發放。如:職工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住房,已付清購房款,並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由職工向單位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及復印件,單位經審核查驗後,留取復印件,職工從單位領取現金;付清房款,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職工向單位提交《房地產買賣合同》和購房專用發票及復印件,單位經審核查驗後,留取復印件,職工從單位領取現金;職工與售房單位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並交付首付款的,需向單位提交該合同和首付款票據及復印件,單位經審核查驗後留取復印件,職工從單位領取現金;職工從銀行貸款購房,正在償還貸款本息的,由職工向單位提交《房地產抵押合同》及復印件、《房屋他項權證》及復印件,單位經審核查驗後,留取復印件,職工從單位領取現金;職工購買二手房,由職工向單位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及復印件,單位經審核查驗後,留取復印件,職工從單位領取現金;職工自建、翻建住房的,由職工向單位提交規劃、土地等部門的有關批件、《房屋所有權證》及復印件,單位經審核查驗後,留取復印件,職工從單位領取現金。

  離退休職工買房、建房的,按在職職工的規定辦理支取手續;離退休職工不購買住房的,職工向單位提交《離休證》或《退休證》及復印件,單位經審核查驗後,留取復印件,職工從單位領取現金。已去世職工的住房補貼,由配偶領取。職工和配偶都已去世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從職工生前所在單位領取現金。

  符合條件企事業單位參照實施

  據了解,哈爾濱市在出臺《哈爾濱市機關和事業單位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實施方案》的同時,出臺了《哈爾濱市企業單位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的指導意見》,只要符合國家和省的統一政策,有條件的企業單位(含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都可以組織實施。2003年以來,已有26個企事業單位實行了住房貨幣補貼,向職工發放住房補貼資金2.55億元。區屬機關住房分配貨幣化原則上執行《實施方案》及其配套政策的各項規定,市房改辦將加強對各區住房分配貨幣化工作的指導和督辦。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