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12日電 記者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哈爾濱市調整2005年至2007年養老金水平的實施方案已經出臺,全市2005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人員,養老金待遇將有大幅提高,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將在10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兩年調整一並執行
據了解,由於哈爾濱市2005年度沒有調整養老金水平,本次調整將2005年度和2006年度兩次一並執行。2005年度養老金調整范圍為2004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從2005年7月1日起增加基本養老金;2006年度養老金調整范圍為200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從2006年7月1日起增加基本養老金。
養老金待遇大幅提高
此次養老金待遇調整幅度前所未有。2005年按照上年度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率的69%調整,2006年按照上年度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率的109%調整,(詳見下表)2007年預計按上年度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率的70%左右調整。
在2005年和2006年兩個年度調整中,對於符合在普調基礎上再增發基本養老金條件的退休、退職人員,在一個年度調整時同時具備兩個以上條件的,不能重復享受,可按高的標准執行。
在2006年度調整養老金後,其基本養老金仍低於300元的,補足到300元,但退職人員享受該條政策的補足部分不能超過100元。
增加待遇下月兌現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企業按原資金渠道解決。
這次調整養老金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微機中的數據資料直接調整。調整高級技術職稱和工人高級技師退休人員養老金需要審核本人檔案。退休人員檔案在本企業的,由企業審核申報;退休人員檔案在存檔部門的,由企業和存檔部門共同審核後申報。
哈爾濱市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將在10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按照政策規定,退休、退職人員應於2005年7月1日以後以及2006年7月1日以後享受但還未享受到的養老金待遇增加部分,將由各級勞動保障部門一次性補發給退休、退職人員。
2005年度養老金調整標准
涉及 人員 每人每月增加標准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45元
199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35元
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30元
2004年12月31日前退職的人員25元
在按上述增加基本養老金標准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規定條件的退休、退職人員再增發基本養老金。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和工人高級技師職稱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2006年度養老金調整標准涉及 人員 每人每月增加標准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110元
199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100元
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80元
2005年12月31日前退職的人員70元
在按上述增加基本養老金標准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規定條件的退休、退職人員再增發基本養老金。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和工人高級技師職稱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軍隊轉業乾部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