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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投訴站:暴力"家務事"為何難斷
2006-09-17 12:18:47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周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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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9月17日電 據南崗區婦聯李金燕介紹,家庭暴力是一個普遍的社會現象,親情觀念淡化、婚姻關系穩定性下降衍生一個個不和諧的家庭。大多數人在最初選用比較溫情的方式調解,主要還是受『家庭私事』觀念的影響,希望在家庭內部就能比較圓滿地解決,也有些人認為家庭暴力屬於『家丑』,這些因素致使家庭暴力程度不斷昇級。而婦聯只能對施暴者進行事後的勸說、懲處,情節嚴重的送到派出所,這種處理方式面臨著認定難、取證難、處罰難等諸多難題,因此不能有效地遏止家庭暴力。今年3月,在南崗公安分局26個派出所設立的南崗區家庭暴力投訴站成立了,警方可以全天24小時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幫助。

  據了解,投訴站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法律諮詢、暴力分析、行政處理、案例分析等。派出所擔負的主要任務包括認真受理涉及婦女兒童權益方面的110指令和群眾報警。派出所內設有夜間值班民警,接警後,民警將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調查取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工作;社區民警將重點調查、掌握『不和諧』家庭的基本情況,登記造冊;在派出所及每個警務社區建立工作室,專人負責接待婦女兒童投訴及法律諮詢,並幫助其與法院、婦聯、司法所等相關單位取得聯系;為轄區外來婦女兒童建立服務檔案,加強法律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其自我保護意識。

  妻子替施暴丈夫求情

  日前,記者走訪了南崗區多家派出所的家庭暴力投訴站,面對『清官』難斷的家務事,民警們有一肚子苦水。

  由於民警的及時介入,家庭暴力現象有所收斂,但面對法律談薄的受害者,民警則是一臉無奈。據花園派出所民警龐偉林介紹,他處理過這樣一件家庭暴力事件,最終因被打的妻子阻止警方對其丈夫的懲罰而告終。今年5月,他夜間值班接到復華小區劉女士求助的電話稱,丈夫剛剛輸錢回家,滿臉酒氣,她多說了兩句,丈夫就對她大打出手,她希望警方能馬上趕到家裡制止丈夫的暴力行為。接到報案後,警方迅速趕到劉女士的家裡,看到劉女士被丈夫打得頭破血流,正坐在床邊哭,見到警察來了,就像抓到了救命稻草,一個勁地說:『他要打死我,你們快救救我。』警方表示要將其丈夫帶到派出所審問,誰知,劉女士又拼命地阻攔警方執行公務,當即否認丈夫毆打過她,民警只能放棄對其丈夫的制裁。

  7月份,哈西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一對夫妻打得不可開交,民警立即趕往現場,見妻子被打得鼻青臉腫,丈夫的脖子被妻子抓出一道道血痕,兩人仍不依不饒大聲對罵著。民警一來,妻子請求他們將丈夫帶到派出所嚴厲懲處。民警告訴二人,按照法律規定,受害者的傷勢決定施暴者的量刑,所以他們必須要到公安醫院做驗傷鑒定,根據醫院的證明,確定誰是施暴者,誰是受害者,二人的鑒定費用大約幾百元。妻子一聽,驗傷還要『動錢』,立即反悔說,這點傷不算什麼,回家養養就好了。丈夫也連聲說,不看了,驗傷的錢還不如給孩子交學費呢!

  警方說,夫妻因打仗大鬧派出所的事件時有發生,但一涉及到『關押』或『動錢』,妻子首先反悔,警方只能以說服、教育為主,無法對施暴者做任何懲處。

  觀念難改:暴力了,也還是家務事兒!

  據花園派出所所長王鳳鳴介紹,盡管我國憲法、刑法、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中,對家庭暴力行為都有禁止性規定,但缺乏明確的認定和制裁條款,警方只能根據受害者的傷勢斷定是否屬於家庭暴力。同時由於家庭暴力發生的家庭大都是貧困、文化低、法律意識談薄的家庭,拘捕、驗傷等環節往往遭到受害者的阻撓,使家庭暴力難鑒定、難立案。其次,社會公眾對家庭暴力認識不足,導致取證難、施暴者逃脫法律的制裁。對於家庭暴力,社會公眾的觀念仍停留在『家庭糾紛』層面上,認為夫妻打鬧是正常現象,勸勸就可以了,對控告丈夫的妻子難以理解。這種觀念導致警方在向受害者親友鄰居取證時,他們含糊其辭,甚至拒絕作證,造成取證困難,受害者的權利難以保障。

  王所長說,有些家庭暴力警方是無法介入的。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家庭暴力呈現新的趨勢,『冷暴力』、『精神虐待』被劃入家庭暴力范疇,但是國家法律對此種家庭暴力並沒有明確的懲罰規定,警方對此束手無策,遇到諸如此類的棘手問題,受害者應向婦聯求助。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