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哈爾濱市工商局:『富硒靈芝寶』屢教不改
2006-09-19 08:48:34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 林曉蕾
東北網9月19日電 『富硒靈芝寶』是違法廣告,已被查處多次,但屢教不改。18日采訪時,哈市工商局廣告處負責人這樣向記者介紹。
據哈爾濱市工商局廣告處副處長陳宇介紹,『富硒靈芝寶』已經在哈爾濱市場上銷售多年,該產品是保健食品,卻宣傳成抗癌藥,坑害了眾多癌癥患者。『富硒靈芝寶』廣告審批許可的宣傳范圍為:免疫調節,輔助抑制腫瘤。但『富硒靈芝寶』卻在大肆宣傳:『富硒靈芝寶』能迅速作用於腫瘤病灶,抑制癌細胞DNA合成,使癌細胞無法分裂、增殖;並切斷癌細胞的能量供應,促使其迅速凋亡,從而有效控制病灶發展。陳宇說:『這種任意擴大范圍的宣傳是違法的。』
據介紹,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的《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中明確指出,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適宜於特定人群,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的食品。同時,按照該規定第九條:食品廣告中不得使用醫療機構、醫生的名義或者形象。食品廣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專家、消費者的名義或者形象做證明。而『富硒靈芝寶』的廣告中卻搬出多位患者做證明,違反了該規定的要求。《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十條規定,保健食品的廣告內容應當以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說明書和標簽為准,不得任意擴大范圍。
『富硒靈芝寶』違法宣傳的事實已成立,但為什麼屢禁不止呢?陳宇告訴記者,工商部門已經多次對『富硒靈芝寶』進行查處,收效甚微。對於下一步如何對『富硒靈芝寶』進行查處,他們還要向黑龍江省工商局請示。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