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19日電(記者 孫曉銳) 《黑龍江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省《條例》)已於2006年8月19日由黑龍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10月1日將正式頒布實施。日前,黑龍江省建設廳副廳長李文芳就省《條例》中的一些熱點問題進行了解讀。
明確法規義務和應付責任
10月1日頒布實施的省《條例》的題目上,增加了『監督』兩個字,這在1993年施行的《條例》中是沒有的,增加監督管理工作之後,明確了被監督主體,明確法規義務和應付的責任,明確法規對監督工作的主體工作內容,加大了政府對工程質量的監管力度。
擴大質量責任主體范圍
李文芳介紹說,國務院《條例》規定的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為建設、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新頒布的省《條例》把施工圖審查機構和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也列為了質量責任主體,這樣做一方面擴大了政府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管理和控制,另一方面也考慮到實際工作的需要,明確了相關機構的法定責任,統一了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的地位。
工程竣工需到各級監督機構進行備案
將備案工作交由各級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來做,加強了備案工程質量的真實控制,另外一方面提高了工作效率,避免了以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中出現的扯皮現象。省《條例》中還規定,『建設工程交付使用前,應當取得工程監督機構核發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書》,否則不得交付使用』。
賦予監理單位的法定權限
省《條例》要求監理單位在施工的地基基礎、關鍵工序和關鍵部位要留存影像資料,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未經監理人員同意不得使用,充分發揮監理單位的旁站監理作用。
建設單位為工程質量第一責任人
省《條例》規定,建築工程在保修期內發生質量缺陷,由建設單位先行承擔保修責任,建設單位在承擔保修責任後,可以向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追償。李文芳解釋到,以往建設工程出現質量投訴後,業主不清楚責任方究竟是誰,往往把責任推向政府,而真正的責任人卻沒有承擔責任,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現在有了省《條例》的明文規定,建設單位再不能推委拖延,問題就能較快解決,維護了老百姓的利益。
工程竣工需進行分戶驗收
對於省《條例》中關於分戶驗收部分,李文芳是這樣介紹的,分戶驗收是建設部為確保工程質量於今年年初推行的新要求,這次將這項工作寫進省《條例》進行約束是我們在調研中征得各地市相關部門的意見後決定的。在省《條例》中規定,建設單位申請備案時,住宅建設工程項目應當提交《住宅質量保修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分戶驗收證明》。有了這樣的規定後,分戶驗收工作就能夠很好地貫徹實施。
省《條例》與國務院《條例》配套使用
各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日常的監督工作中,各行為主體在建設實施中,既要遵守國家《條例》規定,同時也要執行省《條例》規定,省《條例》是對國家《條例》細化和完善,兩者缺一不可。
李文芳最後介紹說,目前,全國各省市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都規定工程質量監督是由當地建設行政部門委托進行,而我省這次頒布的《條例》直接授權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是一次法規定位的突破,可以說是開創了全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先河。另外,這次我省縣級以上,包括省農墾總局、分局、省森工總局、林業管理局全部授權到位,這是結合我省省情的一項舉措,使全省的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全部納入監督范圍,給全省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帶來了生機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