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28日電 記者從昨天召開的哈爾濱市供熱工作動員大會上獲悉,本供熱期,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等九種人將享受財政熱費補貼。
據介紹,本供熱期,熱費交繳和報銷方式仍沿用往年方式,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職工控制標准內住房面積的熱費,由職工個人承擔10%、單位承擔90%;持有市總工會核發的《特困職工證》的特困職工熱費,全部由所在單位承擔;新建房屋為交付購房人使用前的熱費、未安置空房的熱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繳納。另據了解,去年哈爾濱市熱費調整後,部分市民已補交調價差額。近日有關部門正在研究相關問題的具體處理辦法,近期將公布。
補 貼 對 象 |
補 貼 比 例 |
1、家庭成員中均無職業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
可享受100% |
2、家庭成員中均無職業的民政定補優撫對象 |
可享受 100% |
3、家庭成員中均無職業的失業救濟對象 |
可享受100% |
4、市屬國有福利企業盲人、重度殘疾人(指屬於殘疾人評定標准中重度殘疾等級的市屬國有福利企業職工) |
可享受100% |
5、經批准的市屬、區屬國有關停、破產企業離休人員 |
補貼90%,個人承擔10% |
6、進入社保領取養老金的國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 |
補貼90%,個人承擔10% |
7、市屬國有福利企業殘疾職工(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所在單位是市屬國有福利企業) |
補貼45%,單位承擔45%, 個人承擔10% |
8、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中退休人員 |
補貼10%,單位承擔90% |
9、無工作單位和雖有工作單位但單位關、停、破產等企業的退休建國前老軍人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