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28日 昨天,省保監局和省公安廳聯合發布《關於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通告》,10月1日起,交通部門將依法強制檢查所有機動車輛的交強險保險標志,未投保者,處以保費兩倍罰款,未放置標志者處以200元罰款,原商業三者險保單繼續有效者,必須攜帶保單備查。
《通告》指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具體條例如下:自2006年10月1日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檢查機動車交強險保險標志;對未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予以登記、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予以檢驗;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交強險的,由公安部門扣留車輛,並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兩倍罰款;上道行使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公安扣留機動車,並處以200元罰款,通知當事人補辦手續;偽造、變造機動車保險標志的,公安機關應扣留機動車,並處2000元罰款;使用偽造、變造標志者、或使用其他機動車的保險標志,處以1000元罰款,並扣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另外,2006年7月1日前已投保商業第三者責任險,並且保單尚未到期者,可代替交強險使用,上道時,駕駛人必須攜帶保單備查。在2006年7月1日前投保商業車損險、未投保商業三者險的應投保交強險。
記者昨天從省人保財險、陽光財險等哈爾濱市9家可辦理交強險的保險公司了解到,因本月是『大限』前的最後一個月,交強險投保量猛增,特別是這兩天,多家公司出現排隊投保的景象。但仍有很多車主因不知情或其他原因,一直處於觀望中。業內人士透露,待10月1日交通部門上道查單以後,肯定會促使交強險投保量掀起新的高峰。但由於現在大部分機動車仍未投保,猜測執行時會有一個過渡期,前期主要以提醒為主,然後實施強制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