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3日電 記者12日獲悉,黑龍江省政府日前出臺了《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明確了我省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重點和措施,並對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進行了規劃。
據了解,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一些文化遺產遭受自然或人為破壞。一些民族語言和依靠口頭和行為傳承的各種技藝、習俗、禮儀等文化遺產正在不斷消亡或失傳,一些傳統民族民間文化的傳承後繼乏人,許多有歷史、文化價值的珍貴文物與資料遭到毀棄或流失。因此,有效保護、搶救珍貴文化遺產已刻不容緩。截至目前,我省已發現各類文物遺存4500餘處,被列為文物保護單位的有600餘處;全省各級各類博物館館藏文物、標本20餘萬件,國家珍貴文物16000餘件。『赫哲族漁獵文化』已成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試點項目,並有達斡爾族魯日格勒舞、東北大鼓等9個項目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對於文化遺產的保護,我省出臺了規范《意見》,規定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要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要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到2010年,全省建立比較完善的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加強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保護范圍、標志、檔案和組織機構)建設。
《意見》還提出,凡涉及文物保護事項的基本建設項目,必須在項目批准前依法征求文物行政部門的意見,在進行考古調查、勘探、發掘並落實文物保護措施後方可實施;全省實行博物館年檢制度,加強對藏品的登記、建檔和安全管理,落實藏品丟失、損毀追究責任制;依法對文物商店銷售文物、文物拍賣企業拍賣文物審核備案、取締非法文物市場,打擊走私、倒賣文物等違法犯罪活動。此外,對珍貴非物質文化遺產,各地要建產專承機制,對列入各級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可采取命名、授予稱號、表彰獎勵、資助扶持等方式,鼓勵代表作傳承人(團體)進行傳習活動,確保珍貴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對於年事已高、具有特殊技藝的民間老藝人,可適當給予其經濟資助,並抓緊搶救工作,培養傳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