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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大多數居民未簽供用熱合同
2006-10-19 05:59:53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 鄒呈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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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規范今年的供用熱行為,哈爾濱市供熱辦要求,供熱單位必須與用熱戶簽訂供用熱合同。近日,記者在調查走訪中了解到,由於各種原因,絕大多數居民仍未簽訂供用熱合同。

  『合同不平等,我們拒簽』

  

  正當其他小區業戶忙著簽合同、交熱費時,『海富名都』779戶居民只有近100戶交納了熱費,其餘業主拒交熱費,原因是供熱方只允許業戶在合同上簽字,不允許業戶談條件。

  業主於女士說,去年冬天供熱的溫度十分不理想,有時室溫只有11℃,2006年3月還出現提前一個月停止供熱的情況。得知今年市供熱辦規定『供熱單位要與熱戶簽訂供用熱合同』,權益有了保障,大家都感到很高興。幾天前,她拿著熱費到供熱單位簽合同,工作人員卻說:『簽字後纔能看合同。』經過於女士的強烈要求,工作人員同意讓她將合同拿回家閱讀後再簽。經過仔細閱讀,她發現供熱方私自將合同上標明的『由甲乙雙方約定』的供熱期限定為3年,合同不平等,她拒絕簽字交費。

  『供熱企業收熱費,不提簽合同』

  

  『小區的供暖一直令居民感到滿意,所以,我們小區業主沒有向供熱方提出這一要求。』道裡區西畔嘉園小區居民說。走訪中,記者發現,在許多供熱溫度好的小區,業主們根本沒有簽合同的打算,因為他們認為沒這個必要。

  道裡區百合名苑小區、道外區北興教育園、南崗區信恆現代城的居民們說,今年9月,市供熱辦發出關於規定供用熱雙方簽訂合同的通知後,大家都為這一規定叫好,因為哈市有許多小區入冬供熱差,簽合同後,供熱溫度不達標,居民就有了維權的法律武器。但他們的小區供熱溫度始終很好,許多業主認為,只要供熱得好,這個合同簽與不簽都無所謂。

  

  『小區供熱好,沒必要簽合同』

  目前,哈市許多市民認為,市供熱辦要求簽訂供用熱合同未能得到全面落實,最大的一個原因就是許多供熱企業根本沒有做出簽訂合同的決定。

  陽光頤養花園小區居民說,過去因小區供熱差,居民多次找負責供熱的物業協商,但問題始終未得到解決,今年入冬以來,小區物業動員業戶交熱費,但始終不提簽合同的事。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小區居民主動要求簽合同,物業滿口答應,收錢後讓居民在合同上簽字,自己卻始終不肯簽,眼看著拿到手的將是一張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空合同,於是許多居民決定拒交熱費。

  律師王文明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合同的最大特點就是雙方協商達成的協議,是基於主體平等的前提下簽訂的,因此,任何一方的個人意志都不能強加於另一方,不能進行強迫交易,因為供熱合同具有服務合同及買賣合同的特點,只有雙方達成一致,合同纔成立,否則業戶有權拒簽。

 

  

責任編輯:李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