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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獵捕野豬行動啟動 決定限時捕殺40頭
2006-10-27 06:09:13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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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0月27日電 記者從牡丹江市林業局了解到,《牡丹江市林業局獵捕野豬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25日出臺。牡丹江市林業局要求各縣(市)和林場,把保護野豬放在首位,在野豬危害嚴重的區域進行適當獵捕。獵捕采取狩獵與活體捕獲相結合的方式,活捉的野豬將進行馴養繁殖。據了解,省林業廳批復牡丹江可以獵捕野豬50頭,牡丹江林業部門限額獵捕40頭。

  《方案》中對野豬的獵捕數量進行了分配,計劃獵捕總量為40頭。其中:寧安市、東寧縣、海林市各8頭,林口縣6頭,穆棱市和國有林場管理處各5頭。獵捕時間從10月25日開始到2006年12月20日結束。

  牡丹江為何決定少獵捕10頭野豬呢?牡丹江市林業局副局長沈慶宇對此表示,野豬也是保護動物的一種。這幾年野豬的數量明顯增多,但還沒有達到泛濫的程度,只是在部分地區尤其是距離山林較近的村屯,能看到野豬出沒。從農民報告的農田被毀壞情況看,被毀壞的農田絕大部分是在山區或是近山區,目前還沒有農民報告野豬毀壞了大片基本農田。因此,此次捕殺行動,只允許在農田被毀嚴重的地方捕殺野豬。牡丹江市林業局下達各地的獵捕數量為最高限額,只准降低,不能增加。如果各縣(市)林業部門超出限額指標和獵捕時間以及獵捕區域,他們將按非法獵捕進行處理,後果嚴重的,依法追究責任。

  《方案》要求,此次獵捕必須堅持由林業部門統一組織,不得將指標再分配給非林業部門。獵捕人員要取得獵捕證,按照規定的種類、數量、地點、期限及使用工具和方法進行獵捕活動,防止誤傷其它野生動物或破壞其生存環境。

  此次獵捕采取狩獵與活體捕獲相結合的方法。據介紹,野豬是國家批准的54種商業性經營利用馴養繁殖技術成熟的陸生野生動物之一。牡丹江將對活體捕獲的野豬進行馴養繁殖,與家豬進行雜交,培育二代野豬。

 

責任編輯: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