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31日電 目前,哈爾濱市鐵路系統住房換證工作已全面展開,逾6萬戶總建築面積超過360萬平方米鐵路產權住房將陸續實現與社會房產的並軌,這是政府為解決困擾多年的鐵路住房產權問題實施的一項重要舉措。擁有鐵路產權房屋的市民何時能拿到新的產權證,辦理產權證需要履行哪些手續?30日記者就大家普遍關心的問題采訪了市房產住宅管理部門有關負責人。
今年8月底前竣工房屋均可換證
據悉,由於鐵路系統住房在市區分布廣泛、數量巨大、構成復雜,按照市政府『充分協商、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哈爾濱鐵路局與市房產住宅局共同協商,制定了《哈爾濱鐵路系統住房權屬登記辦法》。根據這個《辦法》,凡2006年8月31日前竣工的哈爾濱鐵路局房屋均可向鐵路房管部門申領《鐵路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經鐵路房管部門內部認定後,即可獲得《鐵路房屋權屬登記聯合審批表》等相關手續,等待換證。
換證流程『五步走』
據了解,鐵路系統住房權屬登記流程分五步。首先是房屋測量。由鐵路局負責委托具有房產測繪資質的測繪單位,對申請登記的鐵路房屋進行實測。實測面積經市房屋權屬登記機構認定後,作為房屋產權面積,標在新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上;其次是成本核定;第三步為申請登記,由鐵路局指定哈鐵房產管理所負責統一收集、整理鐵路職工住房產權登記要件,報市房屋權屬登記機構,具體要件包括:《哈爾濱鐵路局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當事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書、《鐵路房屋權屬登記聯合審批表》、售購公有住房協議書、鐵路內部統一售房收據等,動遷安置的住房需提供動遷協議和交款收據。市房屋權屬登記機構對上述材料核實後,進入第四步登記繕證和第五步收費程序。
辦證費用由換證人自行承擔
《辦法》規定,為便於房屋權屬管理,鐵路職工住房換發國家統一的《房屋所有權證》後,應在《房屋所有權證》的備注欄內注明『鐵路房改售房』和『購房日期』等內容。辦證費用按國家、省、市物價財政的收費文件規定收取,由鐵路房屋住戶自行承擔。申請登記前,由哈爾濱鐵路局指定鐵路局房產管理所負責統一收取登記的各項費用,在鐵路局受理鐵路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時統一向住戶收取。其中測量費由鐵路局先行墊付。
何時辦理換證手續需等通知
據了解,目前哈爾濱市的鐵路產權房分布在南崗、道裡、道外及原香坊區和動力區,共1132處,涉及居民6萬餘戶,房產構成復雜,有獨棟、有小區、有單元、有散房。從建成年代上看,從解放前到2006年各階段均有。為確保大家迅速、有序地辦理新產權證,鐵路及地方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已投入全力,加班加點做了大量的准備工作。市房產住宅管理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為最大限度地方便群眾,他們將逐小區、逐棟、逐單元,陸續為鐵路產權房換證提供現場辦公服務,凡具備換證條件的產權人將在第一時間得到有關部門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