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電11月6日電 今天出版的《哈爾濱日報》發表了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致全市選民的公開信,全文如下:
各位選民: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市委的統一安排,哈爾濱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決定,哈爾濱市人民代表大會和所屬各區、縣(市)、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現在開始陸續進行換屆選舉。各區、縣(市)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在2006年11月中下旬完成;2006年12月底以前召開新的一屆區、縣(市)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2007年1月召開哈爾濱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換屆選舉工作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倍受全市人民群眾和廣大選民的關注。目前哈爾濱市換屆選舉的各項准備工作正在依法有序地進行。
各位選民,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憲法和法律賦予選民的權利。每位選民都應當珍惜這一莊嚴而神聖的權利。選民投票選舉人大代表,是選民行使民主權利、表達自己意願、實現當家作主和管理國家事務的實際行動。通過投票選舉產生人大代表,是我國政治民主化的具體體現。根據我國選舉制度的規定,人大代表是人民群眾的代言人,是人民利益的代表者,依照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參加行使國家權力。所以,能否把那些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密切聯系人民群眾、能代表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意志、有履職能力和議政能力、選區廣大人民群眾信任的人選為各級人大代表,是直接關系到這次換屆選舉能否成功,直接關系到哈爾濱市各級政權建設、民主法制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大事。所以,每位選民要充分認識換屆選舉的重大意義,增強選民意識和選舉意識,積極踴躍地參加換屆選舉的各項活動。
換屆選舉是廣大選民依照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民主權利,參與國家政治活動,管理國家事務的基本形式。希望廣大選民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嚴肅認真地履行好自己的神聖職責,按照規定時間,認真參加投票選舉,充分行使民主權利,投好自己莊嚴的一票,選出群眾信得過、大多數選民滿意的人大代表。
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
200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