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8日電 近日哈爾濱市一市民在裝修前與裝修公司約定,在竣工後,如果空氣質量不合格,有害物質超標,他將拒絕支付全額裝修款。有關專家表示,這種做法值得提倡。
市民張先生近日喬遷新居,在聯系裝修公司時,愛人王女士提醒他,應該注意裝修後室內空氣質量,比如裝修工人使用的膠水、板材等是否環保。王女士經常在外地工作,她發現在南方一些城市,人們在裝修時都會與裝修公司簽訂合同。合同中規定,由用戶自己選擇空氣檢測部門,如果空氣質量不合格,用戶將拒絕全額支付裝修款。在愛人的提醒下,張先生與裝修公司口頭約定,在裝修竣工後,如果空氣質量不合格,他將拒絕支付全額裝修款。裝修過後,張先生找到了中國環境學會哈爾濱室內空氣檢測中心,請工作人員為室內空氣質量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合格,張先生纔將裝修尾款交給裝修公司。
對此,空氣檢測中心工作人員曹俊表示,為保證裝修後室內空氣質量,在裝修前與裝修公司『約法三章』,這種做法還是第一次遇到。目前在哈爾濱市多數用戶沒有這種意識。有的人在裝修過後很長時間纔發現問題,由於裝修款已經付給了裝修公司,交涉起來困難重重,和對方打官司也很麻煩。最終自認倒霉,自己請專業人士改善室內空氣質量的市民不在少數。
有關專家表示,這種事先訂立裝修約定的做法很好,但口頭約定在打官司時有可能帶來麻煩,應該與裝修公司簽訂書面合同。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