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1日電 『下崗了卻不享受低保、城市戶口卻沒有固定收入、單位停產只發生活費……我們實在是無力繳納熱費了,只能挨凍……』本報冷暖熱線開通20多天來,經常接聽到這樣的傾訴。在哈爾濱市一些享受不到政府熱費照顧補貼的低收入家庭,繳納熱費面臨著很大的困難。
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近日哈爾濱市國資委、財政、勞動、物價局和供熱辦等有關部門組成考察團,對長春、沈陽市的供熱改革進行了考察,目前正研究起草《哈爾濱市城市供熱體制改革實施意見》和《哈爾濱市城市低收入困難家庭供熱保障(救助)實施意見》,解決城市困難群體的取暖問題被提上日程。
80%困難群體:供熱問題急需解決
哈市正式供暖已有20多天了,有千餘名群眾撥打本報冷暖熱線反映供熱問題,其中有不少人反映家庭困難,無力承擔『高額』熱費,這些人雖生活困難,但卻不屬於哈市政府熱費照顧補貼『九種人』之列。於是,這些困難群眾把自己稱為『第十種人』。
50歲的破產企業職工張淑英家住道裡區,那是一間使用面積僅為20餘平方米的回遷房。屋裡除了兩張床與寫字臺上的一臺舊電視外,再也看不到值錢的物件。
2004年,張淑英家因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政策,享受了取暖費全免的照顧。今年3月,張淑英辦理退休手續後,每月領取退休金400多元,被取消『低保』,取暖救助也相應被取消。張淑英說,退休前,為補交養老基金,借了18000元債,現在家裡實在是拿不出錢來繳納取暖費了。
家住香坊區六順街的於女士和丈夫在10年前就雙雙下崗了。現在,於女士做鍾點工,丈夫因患病只能在家靜養,全家每月的收入不到500元錢。而於女士家每年的取暖費需要1000多元,相當於全家兩三個月的生活費。
據哈爾濱市民政和經貿委等權威部門統計,哈爾濱市因困難而無力繳納熱費的群體約有13萬戶,每年需供熱保障資金1.3億元。從2001年開始,哈爾濱市實施了城市供熱保障,由於財力不足,每年財政只能拿出2000多萬元用於社會困難群體熱費補貼,還有約80%的社會困難群體享受不到供熱補助。
長春沈陽專款保障:困難群眾供熱
日前,由哈市國資委、財政、勞動、物價局和供熱辦等有關部門組成的考察團,在長春、沈陽兩個城市考察後表示,將結合哈市實際情況,出臺供熱改革方案,以解決『九種人』之外的困難群眾的取暖問題。
據哈市國資委相關人士介紹,目前,長春市的供熱改革正由『暗補』向『明補』過渡,在保持原渠道發放明補供熱資金的同時,他們積極向省有關部門爭取政策和資金支持。目前,已經獲得由吉林省政府拔出救助弱勢群體供熱采暖保障資金1億元。
為防止改革導致困難群體利益受損,遼寧省在改革中專門規定,對那些經濟效益不好的企業,審批企業職工工資時,采暖補貼也隨工資一起審批。對於特困企業、倒閉企業職工的采暖費,將按照每戶60平方米的上限,享受補貼,資金由市政府建立的『城市供熱專項保障資金』提供。根據規定,這項專項基金不能低於該市采暖費總額的30%。
根據遼寧省建設廳的官方數據,到目前為止,遼寧全省累計建立的供熱專項調節資金共計13.5億元,其中省會城市沈陽市,每年拔出1.2億元專項資金對低保人員和特殊人群給予采暖救助。
由於困難群體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所以在供暖制度改革過程中,沈陽市建立了供熱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國資委、經委、財政、勞動、供熱等部門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共同對改制中的關、停與無存續企業和低收入的弱勢群體進行認定,確保救助資金的嚴格發放。在沈陽市,困難居民的范圍包括城市最低保障居民、無就業家庭、大齡夫妻雙失業人員、喪偶且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失業人員、夫妻雙失業後退休人員等。
供熱改革:向低收入群體傾斜
哈市地處高寒地區,是我國緯度最高的大城市,每年采暖期長達183天。再加上哈市是老工業基地,困難企業多,下崗人員多,支付采暖費的能力不足。因此一些專家建議,政府應盡快建立和完善取暖保障機制,加大對困難群體的救助力度,提高救濟標准,拓寬救助范圍,實行專項救濟;對於無力解決職工取暖困難的企業,探索以資產、土地劃撥等形式,帶資向供熱企業流轉。
據悉,哈爾濱市政府正在醞釀新一輪供熱體制改革,目前有關部門已研究起草《哈爾濱市城市供熱體制改革實施意見》和《哈爾濱市城市低收入困難家庭供熱保障(救助)實施意見》,其宗旨是確保大部分低收入困難家庭能住上暖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