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2日電 據《大慶晚報》報道,近日,大慶市警方破獲了一起特大暴力敲詐(未遂)案件。
11月6日20時許,大慶會戰公安分局接到某旅店老板宋某報案,稱在旅店4號房間發現類似爆炸物的物品。接警後,民警及排爆專家立即趕到現場。
民警對旅店老板宋某、服務員劉某進行詢問,二人均反映,4號房間住宿的客人,自稱叫徐海龍,此人中午離開房間後,一直未歸。
偵查員隨即對旅店周圍的網吧、飯店及食雜店等場所進行走訪,並布置精乾警力在旅店內及周圍蹲坑守候。
民警在依法搜查旅店時,發現一封『徐海龍』留下的遺書——
爸、媽、鳳英、彤彤:
對不起了,請你們原諒我,我沒有盡到一個兒子、一個丈夫、一個父親的責任,我沒有臉再見你們了……我對不起你們,尤其是彤彤……爸媽原諒兒子,我愧對你們的養育之恩……
鳳英,你以後再找的話,千萬要看好賴,別再找像我這樣的……我也不想死,可是我沒有別的路可走了。等彤彤長大後,不要告訴她有我這樣的爸爸,她會抬不起頭的……
我走了,我對不起你們所有的人,不要來收屍了。
兒子絕筆、丈夫絕筆
2006年11月5日
11月7日,蹲坑守候的民警將犯罪嫌疑人『徐海龍』抓獲。他交代,他家住克山縣河北鄉,26歲,在旅店住宿時填報的姓名為『徐海龍』,其實他姓陳。
陳某交代,今年5月至7月間,他在齊齊哈爾克山縣一游藝廳內,在網上玩名為『摳球』的賭博游戲時輸掉現金近4萬元,這些錢是他向親朋好友借來的。為躲避債務,他又借了2000元錢於10月20日從克山縣趕到哈爾濱,找不到工作後,產生了敲詐勒索的犯罪念頭。為實施犯罪,他在哈市進行了一系列准備:研究爆炸物的制作方法,制作假的中央電視臺記者證,還擬制了一份采訪大綱。准備完畢後,他聽說大慶人有錢,便於11月2日中午來到大慶,住在小旅店4號房間。隨後,陳某制作了爆炸物,並確定了10名『有錢人』作為實施敲詐的對象,經過考慮後,他確定將最有錢的個體老板王某作為第一個敲詐對象,並於4日和5日先後兩次到王某的公司進行踩點。
陳某准備於11月7日實施犯罪,具體的方法是將爆炸物捆綁在自己的身上,拿著新聞記者證找王某進行采訪,在采訪時,露出爆炸物威脅王某,讓其立即拿出10萬元錢,如王某拒絕或報警,他就威脅王某要引爆爆炸物同歸於盡,如果不成功就跳樓或用自身攜帶的尖刀自殺。
在計劃實施前的11月5日晚,陳某在旅店寫下了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