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沈陽11月15日電 哈爾濱順天意園林綠化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銷售公司經理王英在融資未經金融管理部門批准的情況下,進行虛假和誇大宣傳,以種植沙棘樹轉讓林權為名,在遼寧省遼陽市通過他人進行非法集資,集資額達9600多萬元,2000餘人被騙。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以集資詐騙罪,一審判處王英無期徒刑。
2002年1月18日,尚廣武(在逃)在哈爾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香坊分局注冊成立了哈爾濱順天意園林綠化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並任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4年5月,聘用王英為該公司銷售公司經理,負責集資,公司按集資款4.5%提成給王,作為其工資和銷售公司費用,各辦事處負責人(下線)按所集集資款10%提成,作為報酬。除按合同約定給投資人返款外,其餘集資款均打到尚廣武帳戶,不進公司帳戶,由尚廣武佔有和控制。
法院經審理查明,王英在明知順天意公司就是融資、沒有什麼業務、項目,產業、基地都是幌子,光靠老百姓集融來的資金運轉,公司融資未經金融管理部門的批准的情況下,采取偽造國家領導人題詞等欺騙手段進行虛假和誇大宣傳,以種植沙棘樹轉讓林權為名,以年利率50%的高回報率為誘餌,進行非法集資。王英通過李友和趙良輝、王莉在遼陽市非法集資2263人,集資額9600多萬元,其中3100餘萬元沒有返還,按投資額的4.5%提成,非法獲得435萬元。
據悉,在這起以養林之名跨黑龍江、遼寧的非法集資團伙中,除王英被列為被告外,還有李友、趙良輝、王莉、李義生等四人也被起訴。
法院還查明,2004年5月至2005年3月,李友被尚廣武和王英任命為順天意公司遼陽辦事處負責人,在明知順天意公司騙局的情況下,以順天意公司的名義面向社會公眾進行非法集資,在遼陽地區非法集資1942人,集資額7500多萬元,其中2400多萬元沒有返還,按集資額10%提成,非法獲得750多萬元。
2004年6月,趙良輝得知順天意公司遼陽辦事處在遼陽集資能夠獲取高額回報一事後,直接與王英取得聯系。在明知順天意公司融資未經金融管理部門批准的情況下,為了獲得高額回報,不僅自已投資,還在遼陽的親戚、朋友、同事等人中進行集資。為獲取高額的提成款,其妻子王莉後來也幫助集資,趙還發展下線面向公眾進行集資,與其妻王莉共同向321人非法集資,集資額2100多萬元,其中690多萬元沒有返還。二人按10%提成,共非法獲得210餘萬元。
2004年5月,李義生被聘為順天意公司司機後,按照公司領導的指令曾接送集資戶去順天意公司在哈爾濱市通河縣清河鎮的沙棘樹種植基地。王英用其名字辦理過信用卡。李義生在2004年末到2005年9月間,為王英存提款9筆,共計1252萬元。
法院認定,王英、李友的行為均已構成集資詐騙罪,王英系主犯,李友系從犯,趙良輝、王莉、李義生的行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法院一審除判處王英無期徒刑外,判處李友有期徒刑十年,判處趙良輝有期徒刑五年,判處王莉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李義生因犯罪情節輕微,被免予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