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0日電 中國共產黨十六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進一步確定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工作原則和總體部署,是指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構建的綱領性文獻。《決定》明確了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堅持黨領導下全社會共同建設的原則。為此,不論大小煤炭企業,都需要正確認識和處理加強其社會責任與構建和諧社會的關系,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
一、加強煤炭資源節約開采利用的社會責任,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持久能源支橕
社會要和諧,首先要發展。社會和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水平,而生產力的發展離不開能源的支橕。煤炭是我國的主體能源,在一次能源生產和消費中要佔到70%%左右,然而煤炭資源又是不可再生資源,其儲量相對於人類社會的需求是有限的。因此,煤炭企業一要充分考慮煤炭資源儲量的有限性,兼顧當前與長遠利益,科學確定開采規模;二要合理安排生產,科學組織采掘,形成有利於保護和節約資源的煤炭開發秩序;三要努力提昇煤炭開采、洗選和加工利用技術水平,提高資源的回采率和利用率。無論大小煤礦,特別是小煤礦都要做到『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資源開發與節約並舉,把節約放在首位,努力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從而履行好煤炭資源節約開采利用的社會責任,保證對構建和諧社會持續穩定的能源供應。
二、加強安全生產的社會責任,為構建和諧社會營造安定的社會環境
安全生產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只有生命安全得到切實保障,纔能調動激發人們的創造活力和生活熱情;只有使煤礦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社會纔能安定有序。煤炭企業井下開采條件復雜多變,環境惡劣,存在著巨大的安全風險。當前我國煤礦事故總量仍然過大,全國煤礦年事故死亡人數仍然在6000人左右的高位上徘徊,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形勢仍存在不穩定性和反復性。這不僅會影響到礦工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更會放大到影響社會穩定。因此,不論大小煤炭企業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把礦工的安全放在第一位。一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總原則,落實『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完善井下通風系統和瓦斯監測監控設施,建設本質安全型礦井;二要加強安全思想教育與安全生產管理,不斷創新安全管理理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三要加大資金、技術投入,抓好煤礦安全科學技術應用,加快科技成果轉化,並加大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力度,不斷提高煤礦安全科技水平。從而履行好安全生產的社會責任,為構建和諧社會營造一個安定、祥和的社會氛圍。
三、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為構建和諧社會打造一個良好的生態環境平臺
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之一。確保人與自然的和諧,是構建和諧社會的現實基礎和首要任務。煤礦是直接從事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的產業,其生產活動不可避免地直接作用於生態環境。不僅排放出了廢氣、廢渣、廢水,而且嚴重地改變了當地地下水和地表水的賦存狀態,造成了地面塌陷等地理地質問題。影響到了人類的正常生活,並且危害到了整個社會的生態環境。因此,全部煤炭企業一要認真貫徹落實礦區生態環境保護的各項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二要大力推廣應用清潔開采和潔淨煤技術,實施傳統的末端治理向污染預防、清潔生產轉變,從源頭上、從過程中控制污染;三要大力發展煤炭循環經濟,實現『增產減排』。從而履行好生態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為構建和諧社會打造一個良好的生態環境平臺。
四、加強礦工權益保障的社會責任,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人力支持
社會的和諧有賴於人的和諧。煤炭企業要不斷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礦工的個人利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煤炭企業當前還存在著下崗失業人員較多,礦工收入水平不高,生活比較困難等問題。這不僅影響了礦工隊伍的穩定,也阻礙了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進程。因此,煤炭企業一要做好下崗礦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加強創業培訓和再就業培訓;二要關心礦工疾苦,對生活困難礦工進行必要補貼或援助,解決好礦工家庭及個人的實際困難和問題;三要加大資金、技術投入,改善礦工的勞動生產作業環境,嚴格執行國家勞動標准,加強『塵肺病』等職業病的防治,為職業病患者提供較充分的醫療和生活保障;四要建立和完善礦工養老保險制度、失業保險制度、工傷保險制度、生育保險制度,改善礦工福利;五要加快企業發展,逐步增加礦工收入,提高礦工生活水平。從解決存在的問題入手,不斷加強和完善礦工權益保障的社會責任,實現企業內部和諧。
總之,煤炭企業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走健康發展的路子,不斷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切實履行好資源保護開采利用、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礦工權益保障等方面的社會責任,保障國家能源供應,推動國民經濟發展,推進和諧社會的構建。
(郝傳波為黑龍江科技學院系統工程研究所所長、教授;姚政為碩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