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7日電 國家有關法規規定,開發商只有依法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纔可以進行房產交易活動,今年幾部委又下文件重申這一規定,要求開發商必須依規定售房,否則將受到嚴厲處罰,可記者近日走訪中卻發現,仍有一些開發商還在我行我素,無證售房現象依然普遍。
根據讀者舉報記者暗訪了幾家新開盤的樓盤,發現無證售房的商家賣的竟是那麼的坦然:
道裡區穆斯林小區房子都賣得差不多了,可『預售許可證』卻遲遲不和購房者見面,記者打電話諮詢時,一工作人員滿不在乎地說:『管理部門都知道了,也處理了,現在正在辦,「很快」就辦好了』。
道裡區正陽花園丁香名苑售房員講,『房子剩的不多,要買盡快。』當問到能否辦理按揭時,對方坦然道:『沒有預售許可證,只能一次交齊現金,辦不了貸款。』
在道外區南棵綠蔭小區售樓處,售樓員的答復:『現在手續不全,正在辦,要是不放心,等過段時間手續補齊了再來吧』。
道裡區建國北六道街的一新建陵盤樓離封頂還差很多時日,可就是這沒蓋好的房子竟也賣得不錯,售房員勸道:『手續早晚都會補齊的,如果你現在不買,等證下來後就不是這個價兒了。』
手續不全就賣房有什麼危害?一業內人士介紹,實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制度是政府為了規范開發商的交易行為、確保消費者權益而采取的一個必要的措施,如果開發商手續不全,則可能出現中途停工、樓盤爛尾、超規劃建築、無力或拒不退還全額訂金或房款的情況,最終使樓盤面臨不能按期交付使用。一些不負責任的開發商會將連基礎設施都不完善的樓房賣給消費者,隨後拿錢一走了之,購房者將承受諸多難以解決的開發商遺留問題以及拿不到產權證的困境。因此希望購房者在交易前一定要看清開發商的售房資質,了解開發商的誠信度,以免利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