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8日電 記者從哈爾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哈爾濱市失業人員熱費補貼辦理到12月6日截止。但仍有部分失業人員未按要求辦理,將有可能影響其享受熱費補貼待遇。
據悉,根據規定,所住房屋產權人(承租人)屬於在本年度供熱期內正在領取失業保險待遇且家庭其他成員均無職業、無力繳納熱費的失業人員,可按照住房面積不超過45平方米的標准(低於45平方米的,按實際住房使用面積計算),給予100%的熱費補貼。此類人員身份的認定,由戶口所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負責。
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需要攜帶《失業保險待遇領取證》或《就(失)業登記證》、房屋產權證(承租證、進戶通知單、購房發票)、戶口。由供熱部門負責收集轄區內失業人員的相關資料,進行初審並填寫《2006-2007年度供熱期熱費補貼人員審批表》,持此表和認定所需證件到戶口所在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認定。
勞動部門提醒,哈市大部分小區都已在明顯的位置貼上了通知,但不少人仍未按要求進行熱費補貼的辦理,符合條件的人員應盡快到勞動部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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