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30日電 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法制辦獲悉,為全面推進哈爾濱市依法行政,市政府正式建立並啟動依法行政定期報告制度,該制度從今天起施行。目前各區縣(市)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門正在組織報送200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報告。
根據哈爾濱市依法行政工作實際,需報告的主要內容為: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實行重要決策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情況;政務公開制度落實情況;行政執法行為規范情況;行政執法監督情況;對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況;行政復議工作情況;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情況;法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配置及調整情況;其他依法應當報告的情況。
市、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定期向同級黨委、人大常委會和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情況,並向本級政協通報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定期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