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4日電 某搬家公司搬家工李某,在為劉某搬家時將劉某的金首飾竊為己有。近日,李某因犯盜竊罪被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今年9月17日,市民劉某委托某搬家公司為其搬家。為了方便搬運,劉某將一些小物品打包裝箱。搬家工李某搬運一個箱子時,透過縫隙可以看到箱子裡有一個首飾盒。李某下樓梯的時候故意放慢腳步,落在其他人後面。趁樓道內沒人,李某揭開封條,拿出裡面的首飾盒,然後又把封條粘好。
搬完家後,劉某清點物品時發現首飾盒不見了。首飾盒內有一枚鉑金戒指、一條鉑金項鏈和一對黃金耳丁,總價值近兩千元。劉某立即找到搬家公司,並報警。警方調查後,於當日將李某抓獲。
9月22日,李某被南崗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近日,李某因犯盜竊罪被南崗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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