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1日電 記者從哈爾濱市交警支隊了解到,近期交警部門將在全市范圍內進一步開展對報廢車輛進行集中整頓的專項行動,對達到報廢標准的車輛一律實行強制報廢。
據統計,每年哈市達到報廢標准的車輛有7000餘臺,但辦理報廢手續的車輛不足百餘臺,絕大部分報廢車輛被有車單位或個人以贈予、協議抵償債務、買賣等方式轉移到近郊或外縣(市)繼續行駛。近期,交警部門將對全市范圍內所有已經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進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特別是對出租車、營運客車和已經經過公告的報廢車、大型客車、中型以上貨車、微型貨車進行重點排查。對報廢車還依然存在的單位或個人責令其立即辦理車輛注銷登記;對報廢車已經不在單位或車主掌握中的車輛,逐一進行筆錄取證,要求車輛所有人出據車輛交易發票;屬於贈予、協議抵償債務的出具相關文書和公證書。無任何手續的,要車輛所有人限期找回車輛。經過調查確實屬於國家強制報廢日期後將車輛出售、贈予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的,依法對車輛所有人采取沒收所得並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同時,交警部門將對在道路上駕駛拼裝機動車或已達國家強制標准的報廢機動車的一律扣留車輛,並對駕駛人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人的駕駛證。扣留的機動車轉交給合法的報廢汽車回收企業進行強制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