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0日電 連日來,不斷有讀者打來電話詢問,由於種種原因,錯過了熱費補貼的申報時間,是否可以補報?記者從哈市供熱辦了解到,沒有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熱費補貼的,不能補辦。
哈市道裡區河潤街85號居民張先生說,他和妻子都是哈爾濱電纜廠的職工,今年8月份夫妻雙雙下崗,為了維持生計,他到外地打工。今年供暖期開始以來,小區供熱單位將哈市政府出臺的九種人熱費補貼的相關政策貼了出來,當時他和妻子看到了,於是知道了政府對他們這類人群有相應照顧,他們十分高興。可是,由於通知上沒有標明申報截止時間,所以這件事就一直拖了下來。9日,他准備齊了一切手續,到勞動部門申報蓋章時了解到,申報工作已停止。
『我們確實符合條件,能不能補辦呢?』張先生無奈地說。記者從哈市供熱辦了解到,享受補貼的九種人只需將相關證件交給供熱、物業單位即可,由供熱、物業單位進行初審後到相應部門進行報審、認定;認定合格的,上報哈市供熱辦進行復核、匯總。熱費補貼資金到位後,由哈市供熱辦將補貼資金撥付給供熱、物業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沒有進行申報的,不可以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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