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6日電 哈爾濱市民王新去年購買了一處二手房,當時只對房屋產權證辦理了過戶手續,並沒有辦理土地證過戶手續。現在王先生想把房子的土地證也辦理過戶,不知該怎樣辦理?
據哈市國土資源局介紹說,如王先生所購房屋原來有土地證,應攜帶房屋買賣協議、現房主的身份證、現房屋產權證、原土地證到土地所在區的國土資源分局辦理。如所購房屋原來就沒有辦理土地證,王則需要准備房屋買賣協議、現房主的身份證、現房屋產權證,到房產交易所調出原房屋產權證的檔案,復印件上加蓋房產交易所的公章,到土地所在區的國土資源分局辦理。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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