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9日電 這個冬天已經是12歲的亮亮(化名)在外流浪的第二個冬季了,他離異的父母把他當成了包袱,都不願再撫養他,如今的亮亮已經成了一名街頭『職業』小乞丐。記者日前從市救助站了解到,在每年救助的流浪人員中,流浪兒童佔相當大的比重。今年從年初至今共救助1300多名流浪兒童,其中有1000多名流浪兒童是因為家庭因素而流浪在外。
記者了解到,哈爾濱市目前平均每年大約救助流浪兒童1500人左右,年齡多在12歲—14歲之間,大多以農村孩子為主。他們或因家庭狀況不穩定,而被撫養一方家長遺棄;或因家庭教育不得法,飽受家長暴力之苦,離家出走;或因殘疾被父母遺棄;或年幼被拐賣而無家可歸。迫於生存,他們要麼露宿街頭、靠乞討為生,要麼撿垃圾甚至偷東西度日。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這些孩子盡管在外流浪時飽嘗辛酸,但一提到送他們回家,很多孩子流露出的是冷漠甚至反感的表情。一對來自外縣的小姐妹,因為各種瑣事常遭到酗酒父親的毒打,姐妹倆一起逃到哈爾濱,在江邊露宿多晚,被好心市民送到救助站。可當父親來接她們時,兩個孩子哭喊著不願回家,並說即使被拐被賣也不回到那讓她們覺得冰冷、暴力的家。市救助站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為這些孩子提供住所、食物、衣物,聯系家長時,家長的態度往往讓他們感到心寒。當初聯系亮亮在外打工的父親時,亮亮的父親稱,現在自己還在打工,生活都沒著落,至於兒子的死活他根本不關心。
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家董鴻揚說,無論從法律上,還是道德上,撫養孩子都是父母不可推卸的社會責任和義務。社會應該加大宣傳力度,向更多的家長宣傳家庭倫理道德,讓他們明白教養子女成人成纔、讓孩子體會到家的溫暖是他們的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