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9日電 哈爾濱市道裡區一無業女子持偽造的警官證冒充警察,以替人辦工作為名,收取『好處費』10萬元後揮霍一空。21日,道裡區法院一審判決該女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經道裡區法院審理確認,2006年4月,42歲的無業女子張影(化名)拿著偽造的警官證、穿著警服騙取了被害人呂某夫婦的信任,她自稱為黑龍江省公安廳警官,能為呂某的兒子辦工作,但是需要10萬元『好處費』。呂某夫婦信以為真,將10萬元匯入張影的個人賬戶,這些錢被張影揮霍。5月24日,呂某夫婦發現被騙,公安機關將張影捕獲,張影的家屬將贓款退還給呂某夫婦。
21日,道裡區法院認為張影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一審判決其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5000元。
責任編輯:張喜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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