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30日電 今年44歲的張女士一直非常想要個孩子,已經摘除了左側卵巢的她,不惜花萬元到哈市一家專治不孕癥的醫院治療。不想,入院前,右側卵巢未檢查出異常,而經過4個月的治療後,她竟患上了右附件卵巢囊腫。張女士一氣之下將醫院告上了法庭。日前,哈市南崗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該醫院的醫療行為存在過錯,應賠償張女士25008元。
記者見到了張女士,44歲的她面容憔悴。『我和丈夫最大的願望就是能有一個自己的孩子。』張女士傷心地說。據其介紹,她患有不孕癥多年,2005年,她因得了婦科病切除了左側卵巢。今年3月2日,她來到哈市一家專治不孕癥的醫院諮詢並開始治療不孕癥。該院為張女士進行了內診檢查,診斷結果是,右側卵巢未觸及異常。隨後,便開始為張女士采取消炎、輸卵管通液治療。其間,為配合治療,張女士先後服用了經該醫院醫生開具的乙烯雌酚、氟康唑、絨性促素等藥物。同時,該醫院還為張女士開出了自行配制的中藥制劑觀音湯、調經湯和盆清湯。此後的4個月,張女士在遵醫囑服用這些中藥湯劑,並在該院進行了5次輸卵管通液治療,意想不到的是,張女士竟出現閉經現象。她覺得自己的病沒有治好,反倒越來越嚴重了。
7月份,張女士在這家醫院做了彩超檢查,發現其右側卵巢內有2處囊腫。7月20日,張女士在哈醫大二院又進行了一次彩超檢查,結論為『右附件卵巢囊腫』。這個診斷結果,給張女士夫婦一個更沈重的打擊。『治之前檢查沒有患病,治療後,卻發現了病癥,這次是否能治好都是個未知數,醫院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張女士氣憤地說。
張女士將醫院告上法庭,要求該院賠償她醫療費、交通費、繼續治療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共計15萬元。
日前,哈市南崗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法院認為,張女士在這家醫院就診,初步檢查結論為右側未觸及異常。經該醫院治療4個月後,張女士卻出現右附件卵巢囊腫。因此,法院認定該醫院的醫療行為存在過錯,應付賠償責任。張女士精神損害賠償金的請求,無事實及法律依據,法院對此不予支持。南崗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醫院賠償張女士醫療費、後期治療費、交通費共計250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