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0日電 哈爾濱市民馬某近日在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時候遇到了尷尬事:按照辦證機關的要求,馬某多次更改了父親馬老漢的退休年齡,真實工齡越改越假,對方表示讓他交1000元『好處費』,纔能辦理。
據馬某講,他和92歲的父親生活在一起,近日,他准備按照房改政策辦理房屋產權證。按南崗區產權交易中心的要求,馬某提交了相關的材料。馬某的父親1956年開始在南崗區某村工作,一直乾到1993年,村裡有檔案資料。但是在辦理時,審查資料的一位同志認為,馬某的父親70多歲纔退休,不合情理,認為這張證明是假的,要求馬某重新開證明。馬某重新開的證明把退休年限寫成1990年,依舊沒有『過關』。審證者要他把退休時間寫成1976年,因為馬老漢建國前參加過土改,把參加工作的時間寫成1946年。
資料第四次交上去之後,負責代理業務的房地產諮詢中心給馬某打來電話說,如果要辦產權證,需要拿1000元『好處費』給審證的人,馬某對此表示強烈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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