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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犬類管理規定發布 省政府法制辦:市民可放心養狗
2007-01-17 09:27:34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范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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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月17日電 16日從省政府法制辦了解到,近日發布的《黑龍江省犬類管理規定》只取消了原規定中『犬類准養證』和『家犬免疫證』兩項行政許可,對原規定中的其他內容並未做修改,市民可以放心養狗。

  1月12日,省城某報刊發了一篇題為《無證狗一律捕殺》的文章,文章中提出,新《規定》對『犬必須實行拴養、犬傷人要全額賠償、集市活犬交易被禁』等情況進行了新的規定和說明。文章見報後,引起了市民尤其是養狗者的疑慮和恐慌。為澄清事實,省政府法制辦特別提出,新《規定》只取消了有關行政許可方面的條款,對其他內容並未修改,也不會出現大面積捕殺的情況。據省政府法制辦負責人介紹,只要市民對家犬進行狂犬疫苗注射,並給家犬佩帶犬牌,就可放心養狗。

  據悉,1987年我省制訂了《黑龍江省犬類管理規定》,但由於人們生活水平提高等原因,城鎮養狗者日益增多,原有的規章有關管理內容已經不適應新形式需要。針對我省哈、齊、牡、佳等一些大城市,以及一些中小城市養犬數量不斷增長的現狀,省政府法制辦將會同省公安廳、省畜牧局等部門聯合進行深入調研,充分掌握我省群眾養犬的現狀和存在的突出問題後,再對原有規定作全面、系統的修改。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