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26日電 目前,哈爾濱市市區享受社保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已達2.4萬餘人,因部分靈活就業人員對社保補貼政策了解不夠,辦理過程中出現一些問題。日前,市就業局就業處有關負責人對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相關問題進行了權威解答。
據市就業局就業處有關負責人介紹,持有《再就業優惠證》和《哈爾濱市就(失)業登記證》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本人申報靈活就業與街道(鄉鎮)簽訂了靈活就業協議,以個人身份參加社會保險且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了社會保險費的,可申領社會保險補貼。
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標准為,靈活就業人員中的『4050』人員(即女40周歲、男50周歲以上)按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的60%給予社會保險補貼,非『4050』人員按其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15%給予養老保險補貼。享受社保補貼的期限是,按現行規定,凡在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末之內申報社會保險補貼的,從簽訂《靈活就業協議》之季度起,可享受不超過3年的社保補貼。
據該負責人講,按政策規定,申報靈活就業享受社保補貼優惠政策,不能同時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內申領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的,在領取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期滿後,可繼續享受原剩餘的失業保險待遇。
對戶籍關系不在哈爾濱市、社會保險繳費在哈爾濱市的靈活就業人員,如果本人在哈爾濱市居住,屬在哈登記失業人員,可以享受社保補貼。本人應提供在哈的《暫住證》和《哈爾濱市就(失)業登記證》,到暫住地所在社區進行申報。
該負責人提醒申報社保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由個人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不能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或由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不給予社保補貼。
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申請程序
一、靈活就業人員持本人戶口、身份證、《就(失)業登記證》、《再就業優惠證》及復印件,到戶口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提出領取社會保險補貼申請,填寫《靈活就業人員登記備案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為其辦理就業登記備案手續;二、靈活就業人員本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和《靈活就業人員登記備案表》,到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簽訂《靈活就業協議》,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將靈活就業人員情況錄入微機,匯制《靈活就業人員申領社會保險補貼名冊》,連同靈活就業人員申報材料上報區就業管理局;三、區就業管理局通過社會保險(養老、醫療)經辦機構查詢申領人員上季社會保險繳費額情況,核定社會保險繳費額度,匯總後同《靈活就業人員申領社會保險補貼名冊》及靈活就業人員申報材料上報市就業管理局審核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