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07年1月17日在黑龍江省第十屆
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上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南 英
各位代表:
我代表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並請政協委員和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一、2006年工作情況
2006年,在省委的領導、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下,省法院同全省各級法院一道,認真貫徹落實最高法院、省委的工作部署和省十屆人大五次會議關於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精心謀劃,全面統籌,嚴格要求,紮實工作,全力抓好司法審判、隊伍建設、法院改革三件大事,努力實現司法職能作用與經濟社會的司法需求相適應、法官隊伍素質與所肩負的職責相適應、司法運行機制與公正高效的司法要求相適應的工作目標,全省法院各項工作取得了新進展。
(一)以創建良好的法治環境為己任,主動服務大局,全面發揮職能作用。全省法院緊緊圍繞構建和諧社會、振興老工業基地、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等工作大局,認真做好審判、執行和信訪工作,共審結和執結各類案件325490件,與上年同比上昇2.1%。其中,省法院收案4746件,上昇5.4%;結案4035件,上昇5.2%。
——依法懲治刑事犯罪,促進社會秩序穩定。全力維護社會穩定,依法打擊各類犯罪活動,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密切配合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共審結一審刑事案件21531件,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罪犯27181人。其中,依法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以及涉黃、賭、毒、網絡等犯罪9268人;依法懲處職務犯罪1392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6人。同時,切實加強刑事司法領域的人權保障,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宣告無罪27人;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依法適用拘役、管制和緩刑11549人,單處罰金刑1271人,免予刑事處罰514人;促進犯罪分子改造自新,依法辦理減刑、假釋案件12682件。
——綜合運用司法手段,保障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充分發揮司法審判對經濟社會的規范、調節和引導功能,在嚴格依法的前提下,積極采取有利於經濟社會發展的裁判方案,有效化解影響改革開放和社會穩定的消極因素,共審結一審民事案件190228件,涉訴標的額131.35億元。其中,涉及國企改制、金融改革、城鎮建設、知識產權、外商投資等商事案件79301件;涉及婚姻家庭、相鄰關系、損害賠償、勞動爭議和房地產等民事案件110927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強化司法審查職能,促進依法行政。認真履行司法審查職責,共審結一審行政訴訟案件3055件。其中,對行政行為判決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無效866件,依法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判決維持、確認行政行為合法或有效1137件,保障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社會管理職能;經協調撤訴910件,與上年同比上昇2.9個百分點,增進行政相對人與行政機關之間的理解和信任。辦結非訴行政執行案件8692件,支持依法行政。審結國家賠償案件129件,保護賠償請求人的合法權益。
——加大執行工作力度,保障申請執行人實現合法權益。緊緊依靠各級黨委領導,以綜合治理為手段,著力破解執行難,共執結各類案件58085件,與上年同比上昇5.9%;執行標的額89.1億元,上昇26.1%。深入開展『規范執行行為,促進執行公正』專項整改活動,執行工作規范化程度進一步提高。
——完善信訪處理機制,集中力量處理涉訴訪。按照最高法院和省委關於涉訴信訪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統一組織,集中力量,共辦結重點上訪案件2271件,其中息訴896件;再審依法糾正裁判錯誤案件949件,佔全部生效案件的0.4%。完善信訪處理機制,變上訪為下引,就地辦案273件,就地調解、撤訴結案103件。全年涉訴信訪總量下降8.2%,到省進京的上訪案件與上年同比減少2416人次,其中進京訪下降37.4%。
——加強審判指導,延伸司法服務功能。省法院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制發《關於為新農村建設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的若乾意見》等一系列司法文件,指導全省法院增強大局意識,明確工作原則,統一司法標准。全省法院還進一步延伸司法服務功能,向各級政府及社會組織依法發出涉及國有資產保護、金融不良資產處置等司法建議書86份。
(二)以解決制約公正司法的突出問題為重點,強化監督管理,不斷完善制度機制。全省法院把推進法院改革與加強監督管理、健全制度機制結合起來,努力解決制約公正司法的突出問題。
——狠抓審判質量。進一步嚴格案件質量標准,強化各個審級、各個環節質量監督管理。各級法院進一步加大監督指導力度,積極推行法官『執法質量檔案』建設,強化對審判人員各項工作的考核、評價和管理。全省法院二審、再審發回重審和改判案件與上年同比下降3.1個百分點。
——提高審判效率。實行審判流程管理,對各個環節的工作進行跟蹤督辦。依法擴大簡易程序適用范圍,推行普通程序簡化審。全省法院一審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達71.3%,一審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達37.1%,法定審限內結案率達99.4%,正常期限內執行結案率達98.4%。其中,省法院超審限案件進一步下降,為近些年來最低。
——增強審判效果。按照民事審判『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原則,堅持將司法調解、訴訟指導和釋法解疑工作貫穿於訴訟活動的全過程,全省法院民事一審案件調解、撤訴結案率65.8%,與上年同比上昇1.5個百分點,一審案件服判息訴率77.3%,均高於全國平均數;堅持司法為民,全面推行速裁結案、巡回辦案、預約辦案等方便當事人的訴訟方式;加強司法救助,全省法院為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減緩免收訴訟費1623.1萬元,對殘疾、未成年人等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指定援助律師881人;促進司法民主,全省法院組織人民陪審員參加審理案件9723件,上昇49.8%。
(三)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為契機,加強隊伍建設,法官素質有了新的提高。全省法院以班子建設為核心,以素質建設為重點,進一步加大隊伍建設力度。——深入開展法治理念教育。按照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的統一部署,全省法院深入開展以樹立依法治國、司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為內容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廣大法官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政治意識、法治意識和責任意識得到進一步增強。
——繼續加大隊伍管理力度。全省法院按照以班子建設為核心,以嚴格管理為手段,以制度建設為保證的要求,積極探索建立更加科學、更加完善、更加嚴格的法院隊伍管理和工作考核評價機制。各級法院結合換屆選舉,嚴格依照《法官法》的規定,協助、配合黨委嚴把法院領導乾部選拔任用關。同時,積極引進高素質的法律人纔,努力改善法院隊伍結構。
——大力加強教育培訓工作。為提高法官的業務素質和司法能力,全省法院加強教育培訓工作,共舉辦基層法院院長、人民法庭庭長、高級法官晉昇資格及各類審判業務培訓班20餘期,培訓3000餘人。省法院還與北大法學院聯辦司法考試培訓班,對基層法院人員進行集中培訓,全省法院有105人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為上年的2.3倍,接近前五年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人員的總和。
——紮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要求,全省法院層層簽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和《廉政保證書》,加強以權力觀教育為重點的反腐倡廉教育,強化對審判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同時主動加大違法違紀問題的自查力度。全省法院嚴肅查處違法違紀人員74人,違法違紀人數比上年下降29.5%。
去年,全省法院在『時代先鋒』金桂蘭同志的榜樣帶動下,又湧現出一批先進典型。有1個集體、3名個人被授予國家級榮譽稱號;6個集體、4名個人受到最高法院單項表彰;44個集體、76名個人受到省級表彰;6個集體、11名個人被榮記二等功。
在加強審判工作、制度機制和隊伍建設的同時,全省法院特別是基層法院的物質裝備建設也得到進一步加強。在國家財政以及省發改委和省財政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全年共投入資金5461.4萬元,用於基層法院『兩庭』及物質裝備建設。各中級法院已全部開通二級網絡視頻語音系統,全省已有125個基層法院建成局域網。
以上成績的取得,不僅在於全省法院的共同努力,更是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及社會各界正確領導、有力監督和大力支持的結果。為貫徹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的決定》,省委常委會專門聽取省法院工作匯報,並就全面加強全省法院建設作出一系列重要決定。省人大在依法監督人民法院工作的同時,對促進法院各項建設也給予了更大關注。與此同時,全省法院不斷增強接受黨的領導和人大監督的自覺性、主動性,認真落實各級黨委、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認真辦理來自人大代表等各個方面監督、交辦和關注的案件。通過辦理這些案件,有力地促進了司法公正。實踐證明,全省各級法院取得的進步和成績,無不來自於一向給予我們關心、支持和幫助的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及社會各界。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一並表示衷心感謝!
雖然我們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我們深知,法院的各項工作離省委、省人大和人民群眾的要求尚有很大差距,尤其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新要求,一些法院和法官還存在諸多問題亟待解決。主要表現為:在職能作用發揮方面,還有少數法官特別是有的法院領導,司法理念陳舊,還沒有牢固樹立起服務大局的意識和以和諧理念為指導的司法觀,難以完全勝任維護公平正義的法律職責。在隊伍素質方面,還有少數法官政治素質不高,司法能力不強,司法作風不端,導致漠視群眾訴求、司法裁判不公,甚至徇私枉法的問題仍有發生,嚴重影響和損害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法律權威。在監督管理方面,還有一些工作制度機制不夠健全,導致對審判和隊伍中存在的問題預防不周、監督不嚴、查處不力,違法違紀現象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在司法保障方面,部分法院特別是一些邊遠貧困地區基層法院人員少、案件多、任務重、壓力大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難以適應繁重的審判任務。這些問題許多是長期存在反復出現,既說明問題本身的頑固性和嚴重性,也表明我們有些同志特別是少數領導乾部對解決問題的認識不足,決心不大,思路不清,措施不力。因此,我們必須以更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更大的決心,更有力的措施,解決好上述問題,決不能任其存在,由其發展。
二、2007年工作意見
今年全省法院工作的總要求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會、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省委九屆九次全會、省十屆人大六次會議和全省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戰略目標和總體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為指針,以化解社會矛盾為主線,以和諧社會的保障者和建設者的嶄新姿態,全面發揮司法職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為創建和諧龍江、實現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實現這一目標,必須更新思想觀念,調整工作思路,改進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標准。要牢固樹立穩定是和諧的基本要求,和諧是穩定的更高境界的意識,努力實現從單純求穩定到全面謀和諧的轉變;牢固樹立人民群眾主體地位的意識,努力實現從為民作主行使司法權到受民之托行使司法權的轉變;牢固樹立促進和諧人人有責、保障和諧案案相關的意識,努力實現從單純的案件裁判者到和諧社會保障者、建設者的轉變;牢固樹立時時從大局出發,處處從宏觀考慮的意識,努力實現從孤立辦案到立足大局的轉變;牢固樹立追求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相統一的意識,努力實現從片面強調法律事實到窮盡司法手段查明證據認定案件事實的轉變;牢固樹立審判重質量、訴訟計成本和辦案講效果的意識,努力實現從滿足於完成辦案任務到謀求最佳案件質量、司法成本和審判效果的轉變;牢固樹立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石的意識,努力實現從依靠強制力樹立司法權威到依靠公正司法贏得人民群眾信賴的轉變。要把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為我們最重要、最具體、最緊迫的工作任務,無論何種案件,一旦進入法院,司法程序一旦啟動,受理法院和承辦法官都要以構建和諧社會的歷史責任感,全力以赴地做好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糾紛,為構建和諧社會建功立業。
(一)緊緊圍繞構建和諧社會戰略目標,全面發揮職能作用。把保障發展作為第一要務、維護穩定作為第一責任、促進和諧作為第一目標,充分運用司法手段,保障和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繼續堅持『嚴打』方針,突出打擊重點,有效發揮刑罰震懾、遏制犯罪的功能。堅定貫徹執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以最大的決心打擊各種犯罪,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立面;堅持依法打擊犯罪和依法保障人權並重,防止濫用刑罰手段,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堅決貫徹『嚴格控制死刑,慎重適用死刑』的方針,對罪該判處死刑的絕不手軟,對可殺可不殺的一律不殺,保證死刑案件質量;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促進『平安龍江』建設。
——依法調節經濟關系,保障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密切關注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變化,緊緊圍繞關系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改革,適時調整工作重點,明確司法導向。慎重審理國有企業改革中出現的糾紛,保障相關改革順利實施;依法保護不同經濟主體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加強民商事案件審理,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立;妥善審理金融糾紛案件,保障金融安全;加大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力度,促進知識科技創新發展;依法處理涉外經濟糾紛,促進我省對外經貿科技合作戰略昇級。
——妥善處理民事糾紛,促進社會關系和諧。正確處理社會矛盾糾紛,力爭使不和諧、不穩定的民事關系通過訴訟形成新的和諧,維護公序良俗,倡導社會公德,培育和諧精神,引導當事人正確認識和處理權利衝突,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促進男女平等、尊老愛幼、扶貧濟困、禮讓寬容的人際關系。妥善處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征收征用、農業產業化以及農民工權益糾紛等涉農案件,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妥善化解行政爭議,促進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關系和諧。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健全行政爭議解決機制的意見》精神,堅持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暢通行政救濟渠道,盡可能采取協調的方式化解行政爭議,充分發揮行政審判協調『官民』關系的重要作用。依法執行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的案件,維護行政執法權威。依法審理國家賠償案件,保障賠償請求人依法取得國家賠償。
——大力改進執行工作,維護生效裁判權威。繼續深入貫徹中央政法委《關於切實解決人民法院執行難問題的通知》精神,鞏固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參與、各界配合、法院主辦的工作格局,綜合治理『執行難』,確保有執行條件的案件得到迅速執行;注重保護困難群體的合法權益,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工程款等案件的執行力度;兼顧被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避免產生新的不和諧因素。
——全面加強涉訴信訪工作,維護上訪人的合法權益。勇於面對並認真解決好生效裁判中存在的司法不公的問題,發現錯誤及時糾正,嚴肅追究責任;不斷改進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風,在解決問題、就地穩控、息訴罷訪上見實效;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因信訪引發的群體性事件,依法規范上訪群眾自覺維護法律秩序。
——狠抓基層建設,發揮促進社會和諧的前沿作用。要把加強基層基礎建設作為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性、根本性的任務來抓,充分發揮基層法院和人民法庭貼近人民群眾、貼近生產生活、承擔大部分審判任務的主力軍地位和作用,力爭把絕大部分矛盾糾紛化解在當地。堅持法院各項建設向基層傾斜,真正讓基層工作有凝聚力、有戰斗力。
(二)積極適應職責任務的需要,不斷完善工作制度和機制。通過制度、機制建設,保障一審法院發揮好第一道防線作用,把矛盾解決在初始狀態;二審法院發揮好終審把關作用,防止生效裁判帶錯出門;再審法院發揮好司法救濟作用,使生效裁判存在的錯誤得以糾正。
——改進和完善工作制度、機制。加強審判指導,嚴格規范、約束法官自由裁量權,維護司法統一。健全審判、執行公開制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全面推行審判流程管理制度,促進辦案效率提高和辦案程序規范。堅持把司法調解貫穿於訴訟活動的始終,不斷完善多元化解決糾紛機制。堅持把釋法解疑貫穿於訴訟活動全過程,引導當事人依法理性表達訴求,尊崇法律權威。建立更加有效的執行工作機制,確保生效裁判迅速履行。強化內部監督,通過監督保公正、提效率、促廉潔。
——改進和完善便民利民制度、機制。推行一站式服務和訴前指導等立案制度,對偏遠地區群眾提起的訴訟,基層法院和人民法庭要堅持巡回審判,就地立案、就地審理、當庭結案。規范擴大簡易程序適用范圍和速裁制度,減輕當事人訴訟負擔。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研究建立司法救助新途徑,確保社會困難群體打得起官司,彰顯司法人文關懷。
——改進和完善考評工作機制。積極探索建立由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評價法院工作的考評機制,把社會評價作為衡量法院工作的主要標尺,實現社會評價與法院內部考評的有機結合。
(三)牢牢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這條主線,繼續狠抓隊伍建設。繼續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榮辱觀教育,深入開展『執法質量年』活動,不斷提高隊伍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增強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能力。
——抓好思想建設。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武裝廣大法官和工作人員的頭腦,切實增強法官的政治意識、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掌好、用好人民賦予的審判權。培育法官對法律的忠誠,讓尊崇法律是法官的神聖天職、褻瀆法律是法官的最大恥辱的意識植根於廣大法官的心靈深處。加強司法文明建設和法院文化建設,弘揚司法正氣,樹立司法正義。
——抓好班子建設。協助黨委選好配強領導班子,特別是基層法院的一把手,把政治立場堅定、熟悉法律業務、年富力強、符合《法官法》規定條件的乾部選拔到法院領導崗位,努力提高法院領導乾部駕馭全局、統領隊伍的能力和水平。
——抓好職業化建設。嚴格法官從業要求,提高法官遴選質量,優化法官隊伍結構,培養法官職業意識,加強法官職業培訓,完善法官職業保障,不斷增強法官適用法律、駕馭庭審、調處糾紛、化解矛盾、公正裁判的職業素質和司法能力。
——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牢固樹立司法不廉潔就是司法不公正的司法廉政意識,認真實施『法官廉政建設工程』,完善『四不為』機制,把懲防腐敗體系落到實處。深入開展『廉政教育進法院、進法庭、進家庭』等項活動,建立全省法院以副處級以上乾部為重點、涵蓋所有乾警的『廉政檔案』,強化法院廉政監督和自查自糾,對違法違紀行為嚴肅查處,決不姑息。
(四)堅持緊緊依靠黨的領導、自覺接受人大監督。黨的領導、人大監督,是做好法院各項工作、確保司法公正的根本保證;緊緊依靠黨的領導、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是我們堅定不移遵循的根本原則。
——不斷增強黨的觀念,緊緊依靠黨的領導。全省法院必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須確保中央政令在法院的暢通,必須做到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與執行國家法律高度統一。要緊緊依靠黨委領導,充分發揮黨委統一領導的政治優勢,解決好法院建設和審判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不斷開創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堅決維護憲法原則,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對人大負責,接受人大監督,是人民法院必須遵循的憲法原則。全省法院要進一步增強監督就是幫助、監督就是支持、監督促進規范、監督保障公正的意識,不斷改進接受監督方式,把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制度化、規范化、具體化、經常化,認真辦理人大機關督辦和人大代表關注的案件,支持人大代表履行職責,通過人大監督不斷促進法院建設的新發展。
各位代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省法院任務光榮而艱巨。我們有決心、有信心在省委的領導和人大的監督下,不負黨和人民的重托,把全部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創建和諧龍江上來,為實現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