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2月6日電為賺取錢財,兩名外地來哈爾濱的造假者私刻稅務局代開發票專用章,用私刻的公章偽造運輸業統一發票。近日,兩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據介紹,2005年至2006年3月,金敬寶、李興兵來自浙江省臨海市,經二人預謀,由金敬寶委托他人幫其刻制了『北京市京南應用技術研究所』印章,由李興兵與人聯系私刻『哈爾濱萬興隆運輸有限公司發票專用章』和『哈爾濱市道裡區地方稅務局代開發票專用章』,並用私刻的公章偽造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2006年3月23日,二人出售發票時被抓獲。
哈爾濱市道裡區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金敬寶、李興兵偽造國家機關印章、偽造公司印章,其行為已構成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和偽造公司印章罪。因二人認罪態度較好,而且都是初次犯罪,均可酌情從輕處罰。近日,二被告人分別被法院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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