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9日電 8日上午,農民工代表魏某向本報反映,他們苦盼了兩年的勞務費,竟是一張空頭支票。
據家住雙城市韓甸鎮的魏某等人介紹,2005年5月,魏某帶領45名農民工來到哈市,加盟『新科牆體保溫材料廠』施工隊伍,負責外牆保溫(貼苯板)的工程。工程甲方是哈市『正大建築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施工項目是保健路大眾新城的三棟樓。大約乾了兩個月,該處工程結束,『新科公司』支付了農民工生活費和暫借工資22140元,尚欠12萬餘元工資款。此後魏某等民工多次討要工錢,但『新科公司』稱『正大公司』還欠他們工程款,暫時沒錢支付。直到去年12月10日,『新科公司』的人打來電話讓取工錢。魏某等人到了『新科公司』,得到一張『正大公司』出具的支票,『新科公司』的法人代表黃某告訴他們,支票在12月25日以後存。
當魏某等人第一次去存支票時,銀行告訴他們支票存在字誤存不上,無奈他們又找到『新科公司』,黃某帶領他們來到『正大公司』換支票。『正大公司』財務處工作人員告訴他們,支票需等1月19日以後存。由於擔心以後的麻煩,黃某還與魏某簽了還款協議。記者看到協議上寫著:『茲有哈市新科牆體保溫材料廠欠魏某等人施工人工費123500元,現新科廠用哈正大建築公司出具的一張2006年12月25日支票,支票金額110098.31元,支付給魏某等人工資,新科廠所欠的其餘部分用現金支付。此支票由魏某和農民工與新科負責人一起到正大公司支取;若該支票到期存在問題(如空頭字誤等)均與新科廠無關,一切事項均由魏某和正大公司之間自行解決。』
1月19日,魏某等人又來到銀行存款,工作人員卻告訴他們賬戶沒錢存不上。
采訪中,魏某等人向記者出示了『正大公司』的支票,記者看到,出票日期上寫著『貳零零柒年壹月壹拾玖日』,支票出具單位欄目下蓋有『哈爾濱正大建築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財務專用章』,法人印章為『鄭純智』。
昨日,記者撥通新科公司法人黃某的電話,她確認魏某反映情況的屬實,還稱她已經給『正大公司』財務處打過電話,他們說賬戶沒錢支票存不上。隨後魏某和記者一起撥通『正大建築公司』人事勞資處負責人陳某電話,陳某說不應該跟他們公司要這筆錢。魏某與記者詢問該公司為何開具空頭支票,陳某稱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