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14日電 記者從哈爾濱市發改委金融工作處獲悉,為有效防范和化解哈爾濱市可能出現的各類金融風險,及時應對可能出現的金融突發事件,哈爾濱市日前出臺了《哈爾濱市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工作預案》。
發現金融風險立即報告
根據《預案》,哈爾濱市正在加強金融風險事件預警工作,建立銀行、證券、保險業監督預警網絡。同時建立預警報告制,一旦發現金融風險事件,將視風險等級狀態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預案》根據金融風險事件緊急程度和影響范圍,將預警分為一般狀態和嚴重狀態兩級。在銀行業,如出現局部網點突發性擠兌,備付資金暫時不足且缺口不大等情況時將進行一般狀態預警;如出現造成銀行機構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自然災害等情況,將進行嚴重狀態預警。在證券期貨業,如出現上市公司等經營管理或資金使用狀況惡化並開始產生較嚴重社會影響的情況,將進行一般狀態預警;如出現市場整體性動蕩,股市期市劇烈波動甚至正常交易秩序完全中斷等情況,將進行嚴重狀態預警。在保險業,如出現保險市場信息管理及調控受阻等情況,進行一般狀態預警;如出現保險理賠兌付困難、保險信用急劇下降等情況,將進行嚴重狀態預警。
根據預警信息啟動應急工作
目前哈爾濱市已成立由市金融辦、央行哈中心支行、省銀監局、省保監局、市公檢法部門等組成的市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預案》。根據預警信息,當哈爾濱市轄區內可能發生造成群眾集體上訪、聚眾鬧事等影響社會穩定的金融風險事件時,領導小組將結合實際情況啟動《預案》,開展應急工作。
《預案》啟動後,有關人員將及時進入現場開展應急工作,公布須向社會公布的事件,明確新聞發言人。為避免應急工作期間指揮與控制的中斷或延誤,應急崗位實行自動代位制度,當應急崗位出現空缺時,有關機構和人員按任命順序自行代位履行職責。《預案》啟動後,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借助市政務網絡系統,建立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網絡平臺,形成指揮網絡,及時收集、跟蹤信息,積極開展應急協調工作,協調、指揮有關部門根據職責開展防范和化解工作。
《預案》規定,當金融風險事件得到有效處置,群眾信心恢復,社會穩定,經評估後認定進一步應急行動已無必要時,由下達啟動指令的機構宣布應急工作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