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日電 眼下正是哈市各大勞動力市場求職招聘的高峰期,可是記者在哈市部分勞動力市場了解到,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准,用人單位不給簽訂勞動合同,不敢要求用工單位繳納保險成了農民工和勞動力求職時遭遇的三大難題。
按照哈市最低工資標准,用人單位應支付勞動者590元的工資,其中包括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可是2月28日上午,記者在哈市部分勞動力市場看到,個別用人單位打出的工資不但低於590元,還不給繳納任何保險。對此,用人方態度大多是『市價如此』,而求職者為了工作也只能默認。
在撫順街一勞動力市場內記者看到,一家印刷廠招聘勤雜工,打出的工資是每月500元,記者詢問得知該單位並不給求職者繳納各種保險,但是該招聘臺處還是不時有求職人員進行詢問,並留下聯系電話。一位來求職的中年婦女告訴記者,她在聽新聞時知道哈市的最低工資是590元,否則違反勞動法,但是很多單位在招聘時仍只給勤雜工500元的工資,自己沒什麼技能,能掙500元也行了,不乾這個連500元都拿不到。
一直以來,勞動力和企業發生糾紛,但到相關部門卻無法解決,都是因為缺少勞動合同。『我們也知道簽訂勞動合同好,但是用人單位不給簽,如果一定要簽人家就不用我們,為了掙錢不簽也沒辦法。』五常來哈打工的農民工小李無奈地告訴記者。
另外,按照勞動部門要求,用人單位應為僱用者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可是記者在對勞動力市場走訪時發現有八成以上的用人單位都不為勞動力繳納任何保險。對於這種現象,求職的勞動力們已經習以為常,所以在求職時記者也很少聽到有人詢問此事。『只要企業能夠按時支付我們工資,多給我們開點兒錢就行了,給不給繳保險我們不在乎,不敢想、也不敢提。』一位求職者這樣對記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