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日電(記者 印蕾) 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1日召開《黑龍江省反竊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新聞發布會,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彥在發布會上介紹稱,據不完全統計,近十年來,全省平均每年被竊電量接近年供電量的1.5%,僅2005年省電力有限公司系統被竊電量就高達2.07億千瓦時,折合人民幣1.03億元。出臺相關法規、打擊竊電行為十分必要。
據李彥介紹,目前,盜竊、浪費電能源的現象相當嚴重。一些單位和個人為了獲取不當利益,挖空心思偷電,不僅造成國有資產流失,還引發了大量的停電、火災以及人員觸電等事故,直接威脅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在此情況下,適應省內反竊電形勢的要求,《條例》及時制定出臺,根據省內的實際情況,圍繞查處竊電行為的主體、程序、移送等多個環節作了詳細規定,彌補了國家法律、法規的不足。
據介紹,《條例》強化了對用電戶合法權益的保護。如《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用電計量裝置的定期檢驗義務和費用由供電企業承擔』;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用電戶對用電計量裝置的准確性有異議的,可以向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申請檢定;如果經檢定發現誤差超過規定允許的范圍,檢定費用由供電企業承擔』;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供電企業對竊電行為人依法中斷供電時,不能影響其他用電戶的正常用電。用電戶對供電企業中斷供電有異議的,可以向供電企業上級單位或者電力行政管理部門投訴』等條款特別注意對用電戶的保護,強調供電企業的社會責任,體現了立法以人為本的精神。
同時,《條例》在授予供電企業一定的檢查竊電行為權力的同時,對其應當切實加強對竊電行為的預防,保證及時、足量地履行供電合同、確保電力供應等義務也做了明確規定。這樣,供用電雙方的利益都納入了法制軌道,從而都獲得了法律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