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日電 齊市一物業公司拿虧損說事,萬餘戶居民用『定點水』。
2月28日、3月1日,宏政物業有限責任公司在新化小區、紅星小區、紅星南小區、豐恆小區、安智小區帖出了《定時供水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分別從2月28日和3月1日起,采取定時供水,早上5點至8點,中午11點至下午1點30分,下午4點30分至晚9點為供水時間。《通知》帖出,百姓議論紛紛,本報新聞熱線電話不斷。2月28日下午,記者趕到了豐恆小區,見到了宏政物業有限責任公司帖出的《通知》,定時供水原因非人力不可抗原因,非設備原因,宏政物業公司在《通知》中表明,自2006年10月15日起,二次供水加壓費,已改為按用戶水表計量計價的方式,並由市自來水公司代為收取。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兩個半月內宏政物業公司所負責的24個泵房支出電費72700元,自來水公司收取的二次加壓費只有41036.30元,僅電費一項就虧損31660餘元,如果再加上折舊費、人工費、維護費、管道更新等費用虧損更加嚴重,已經達到了無法支付電費程度,根本無法保證二次加壓供水正常運行。因此,宏政物業公司將24小時供水改為定時供水。
在某單位上班的吳先生經常倒班,凌晨1點纔下班回家休息是常有的事。3月1日上午9點多,家住豐恆小區的吳先生起床如廁後,發現停水了,便池沒法衝,臉也沒法洗,一問家裡人纔知道宏政物業公司把24小時供水改為定時供水。吳先生頓時感到十分不方便:『要是每天都是這樣,向我這樣倒班的職工,晚上回來時用不上水,早上起來也用不上水,日子該怎麼過呀!』
記者在采訪紅星南小區4號樓居民蘇先生時,他更時一肚子苦水:『宏政物業公司帖出停水通知是2月28日上午,當天下午紅星南小區的業主委員會就找到物業公司協商,物業公司承諾暫時不執行定時供水,可第二天早上8點剛過水就聽了,我們住戶根本來不及准備儲水用具,物業公司如此不講信用,讓我們太失望了。現在服務行業都提倡顧客至上、消費者是「上帝」,難道物業公司就是這樣拿居民當「上帝」的嗎?』
『不就是錢鬧的嗎,兩家單位扯皮,拿我們老百姓開涮!』家住新化小區56號樓的胡大爺一語叨中『要害』。吳大爺還說:『現在我們國家進入老齡化社會,向我這樣退休回家的老年人越來越多,我們也沒有什麼娛樂的地方,只能在家裡帶著。這回可好,宏政物業一實行定時供水,大白天在家廁所我都不敢去,這叫我們老年人怎麼受得了!』
3月1日上午11時,記者馬不停蹄來到宏政物業公司,找到管理部部長劉建偉。劉部長解釋稱,宏政物業公司實行定時供水的目的是為了減少虧損,保證居民供水,避免出現華意小區棄管泵房現象的發生。記者詢問這種供水方式要持續到什麼時候,如果實行這種方式,宏政物業公司仍然虧損怎麼辦?劉部長只是回答說:『這不好說,實行以後支出和收入能否達到平衡是未知數,如果費用能夠達到平衡,我們馬上恢復正常供水。』『如果達不到平衡呢?』記者馬上追問,然而,劉部長只是沈默不語,沒有表態。看來宏政物業公司實行定時供水,也只是拿百姓當『擋箭牌』的權宜之計。
3月1日下午,記者查閱了1994年7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58號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水條例》,其中第二十二條中明確規定:『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和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應當保持不間斷供水。由於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確需停止供水的,應當經城市供水行政主觀部門批准並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應發生災害或者緊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應當在搶修的同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盡快恢復正常供水,並報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然而據記者調查,宏政物業公司二次加壓供水面積120萬平方米,涉及1.6萬餘戶居民,這次新化、紅星、紅星南、豐恆、安智等5個小區進行定時供水,竟然沒有向任何有關部門提出過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