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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車主應主動申請車輛報廢 出售報廢車最高罰2萬元
2007-03-05 15:14:47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劉繼斌
東北網3月5日電 據統計,哈市每年達到報廢標准的車輛有近7000臺,而到交警部門辦理報廢手續的車輛僅百餘臺,絕大部分報廢車輛被車輛所有單位或個人以贈與、協議抵償債務、買賣等方式轉移至近郊或外縣(市)繼續上路行駛,造成極大交通隱患。
針對報廢車難報廢的現狀,哈市交警部門已經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集中整頓報廢車輛的專項行動,對達到報廢標准的車輛一律實行強制報廢。據了解,目前9座以下的私家車(包括轎車、越野車)報廢期限為15年,達到報廢期車況良好的,車主可向交警部門申請延緩報廢車輛,但從車輛使用第16年起每年要進行車輛檢驗2次,從第21年起每年要進行車輛檢驗4次。檢驗合格,交警部門即可核發合格標志,車輛正常使用。
目前有很多達到報廢年限的私家車車況已經很差,一些車主仍然違法轉讓或駕駛報廢車上路。對此,交警部門表示,經調查確實屬於在國家強制報廢日期後將車輛出售、贈與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的,依法對車輛所有人采取沒收所得並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拒不交罰款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同時,交警部門還將加大路面管控,對拼裝機動車或已達國家強制標准的報廢機動車一律扣留,並對駕駛人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人駕駛證。扣留的機動車轉交給合法報廢汽車回收企業進行強制報廢。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