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9日電 近年來,公開拍賣不良資產已經成為銀行業處置債權的一種主要方式。中小企業的不良資產一般數額不大,出售價格又非常優惠,成為『金融穴頭』的重點研究對象。
在公開拍賣的過程中,雖然企業有優先回購的權力,但是部分質量相對較好的不良資產,不是所有企業都能收購回去,相當一部分被第三者買走。
『資產易手他人,處置不良資產存在的漏洞,需要引起高度重視。』全國政協委員姚建亭的呼吁引起駐我省的全國政協委員的關注。
警惕公開名義下的『暗箱』
公開出售不良資產,從操作層面上來看,資產公司在公開拍賣之前,首先與企業及政府有關部門協商,雙方若無法取得共識,便委托中介機構定價,媒體公示後,面向社會公開出售。
姚建亭委員介紹,處置不良資產符合程序,並不意味著無空子可鑽。據有關人士說,企業想要回購而不能如願,情況是多種多樣的。一是企業摸不准資產公司的出售底價,出售方處於強勢地位,商討回旋餘地小,在雙方達不成共識的情況下,資產被公開出售;二是被出售的資產『油水』大,被『金融穴頭』盯上了,拍賣中,企業經濟實力不足,被迫放棄回購;三是資產公司在出售不良資產公示時,有的企業知情不足,在公示期限之內沒有反映,資產被出售給他人;四是存在內外勾結現象,想方設法阻撓企業回購資產。
後果國家的付出被吞噬
據了解,公開拍賣的不良資產,一般按債務總額的2~3折出售。
『優惠的價格意味著存在巨大的利潤空間。』全國政協委員、省政協副主席歐陽吟說,新的債權人買到債權後,多數是看好了企業的土地、房產有昇值的餘地。有的為了變賣資產,利用企業改制,通過買斷工齡將職工驅逐出廠,然後著手轉讓土地、賣設備;有的賣方、買方、執法方、判決方等相互串通一氣,通過法律程序查封企業賬戶,逼迫企業按原債權額還錢;有的僱用他人『靜坐討債』,不還錢就不走人,導致企業無法正常經營;有的借『黑』脅迫企業還債。
全國政協企業人士認為,現行的拍賣方式,企業並不是政策的直接受益者,國家為解決國有企業債務所付出的代價,被善於鑽營的『金融穴頭』吞噬了。現行的處置方式造成的後果是嚴重的,企業被迫停產,職工放假回家或者失業。
獻策嚴禁『低買高收』
歐陽吟委員建議,統籌兼顧,注重產權交易的公平性。在設計處置方案時,不能只求銀行業的操作方便,也要考慮到對企業造成的影響。要防止參與機遇的不平等,注意交易的公平性,不斷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嚴禁『低買高收』行為。姚建亭委員認為,應繼續執行支持企業優先回購產權的辦法,為防止不良資產的倒賣行為。制定鼓勵新債權人恢復企業經營的支持性政策。凡是購買打折的產權,法律不應支持『低買高收』的行為。對於暴力討債的,司法機關應給予懲治。對那些生產停滯、改制、轉產無望的企業債務,可以公開拍賣,掛牌出售;對產品有市場、生產能夠正常運轉,因債務沈重,資金周轉困難的企業,要緩討債務,支持企業繼續生產。
楊耀寰委員建議,加大監察力度,追究國有資產流失的責任。凡擬進行公開拍賣的不良資產,在公示之前,資產公司應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企業,收到答復後再進行公示。公開拍賣必須嚴格程序辦事,提高透明度,嚴禁暗箱操作。國家各級監察部門和紀律檢查機關,應全程跟蹤,對資產評估環節定期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