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存發 攝
東北網3月12日電 我國共有300多家全國性工商行業協會,其它全國性行業協會2000多個,再加上一些地區性行業協會,基本覆蓋了國民經濟的大部分領域。盡管我國行業協會的體系相對完備,但卻還沒有行業協會方面的專門法律法規,惟一與行業協會有關的專門法規,是國務院1998年頒布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
全國人大代表、東寧吉信集團董事長崔龍吉認為,由於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有的政府部門以『強勢』面孔出現,把行業協會培養成為自己的附屬和替代,成為『第二政府』;而行業協會的內部也存在管理體制混亂、責權不明晰的情況。同時,行業協會之間更是機構重疊,職能交叉。
崔龍吉代表認為,發展行業協會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與改革的形勢要求,只有抓緊制定相關行業協會法律法規,將行業協會的定位以及職責通過法律法規的形式確定下來,纔能保證行業協會的健康發展。因此,國家應盡快制定相關行業協會法律法規,做到有法可依,依照法律法規開展工作,規范政府和行業協會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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