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3日電 黑龍江省公安廳近日下發了《全省公安機關經偵戰線執法規范化建設實施意見》,要求全省經偵民警辦理案件必須堅持『三分離』原則,即案件受理與查辦分離、扣押財物(保證金)與辦案民警分離、已辦結案件檔案與辦案民警分離。
據省公安廳經偵部門負責人介紹,以前,我省公安民警在辦理經濟案件時存在著一些執法不規范行為,如案件受理人又擔當著案件查辦人,這樣可能造成民警有選擇性地辦案,熟人的案子先辦,不熟的案件後辦。案件受理人和案件查辦人分離後,將統一實行部門領導指定民警辦案,避免出現以上問題。此外,一些辦案民警將扣押的財物放在自己手裡保存,這樣可能造成一些扣押財物被使用或弄丟,如有些民警開著扣押的車輛出門辦事,造成扣押車輛損壞等後果。已辦結的案件檔案和辦案民警分離,這樣有利於檔案的長期保存,以免在民警手中丟失,造成以後的上訪案件無檔案可查。
意見中還指出,全省各級經偵部門在執法工作中,要切實解決隨意執法、執法不作為和亂作為,追逐經濟利益、非法插手經濟糾紛等問題。依法、及時履行職責,堅決杜絕應立案未立案或不應立案而立案、不依法辦理立案手續、不符合立案條件或超范圍管轄問題的發生。全省各級經偵部門要嚴格執行告知制度,除了不能公開的執法活動外,要將執法依據、辦案過程、辦案結果和投訴渠道向當事人公開。建立民警執法質量檔案,對民警辦理的案件要逐案進行審核打分評判,從受理、立案、偵查、破案、采取強制措施、制作法律文書、辦案時限、法律適用等項目逐一打分,實行月考核、半年小結、年終評比的考評模式。推行范圍公開、依據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監督措施公開的警務公開制度,以警務公開為核心強化外部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