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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公布肺結核等傳染病治愈標准
2007-03-13 11:22:26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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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3月13日電 黑龍江省規定,肺結核等傳染病人要按規定進行隔離治療,在治愈前不得從事易使傳染病擴散的工作,並公布了治愈標准。這是記者近日從黑龍江省衛生廳獲悉的。

  據介紹,各種傳染病的治愈標准為:鼠疫、霍亂、艾滋病、肺炭疽、乙類性病病人,經臨床、微生物學檢驗,證明病狀消失、排菌停止,完全治愈;病毒性肝炎病人,主要癥狀消失,肝區無明顯壓痛及肝大,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抗原轉陰;傷寒和副傷寒病人臨床癥狀和體癥消失,連續三次便檢病原陰性;活動性肺結核病人經臨床、啖檢證明停止排菌;梅毒病人臨床治愈後隨訪三年,微生物檢驗痊愈。

  霍亂病原攜帶者不得從事飲用水、飲食、食品的生產、經營和服務工作及托幼機構的保育和教學工兒;病毒性肝炎病原攜帶者不得從事生物制品、獻血、飲食、托幼機構保育和教學服務等各項工作;艾滋病病原攜帶者不得從事生物制品、血站(庫)、醫療、美容、整容、托幼、教育和服務行業工作;傷寒和副傷寒、痢疾病原攜帶者不得從事飲食業生產、加工、服務及飲用水的生產、管理和游泳池用水、托幼機構等工作。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