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5日電 今年消費者權益日主題是『消費和諧』,然而,消費者維權仍然艱難,消費環境仍不樂觀。
利字當頭使食品安全問題突出
去年是食品問題多發年,多寶魚、蘇丹紅等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地溝油、二氧化硫熏制的饅頭、包子等等使人心有餘悸。
2006年,哈爾濱市消費者協會共接待消費者來訪、來函、諮詢15萬餘人次,受理消費者投訴1192件,其中,僅食品問題就佔總投訴量的8.5%,居所有投訴之首。據哈爾濱市消費者協會統計,食品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存在銷售過期食品、擅自更改食品生產日期、尤其是散裝食品過期了換個日期接著再賣等問題。二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甜味劑;違規使用工業原料加工食品,如蘇丹紅、吊白塊、孔雀綠等;肉類、水產品、農產品中添加違禁藥物,如抗生素、激素等。三是食品含有異物,暴露出生產過程中質量把關不嚴的問題。四是餐飲業集體食物中毒,食品制作環節病原微生物控制不當,菌落群數超標。五是存在綠色食品不綠色、普通食品當作有機食品賣、無公害食品貼個標志隨便賣,欺騙消費者的現象。
大企業存在『霸權』行為
按照大多數人的想法,規模大、規范化的企業值得信賴。然而,去年爆出的一系列消費糾紛顯示,大企業同樣存在嚴重的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即所謂的『店大欺客』。
哈爾濱市市民周丹於去年11月12日下午,在道裡區友誼路上的沃爾瑪購物廣場買了4000餘克羊肉卷。然而她發現這些肉完全是豬肉味,她與店方溝通時,對方一直不提羊肉的真偽,直接談賠償。然而當雙方談好賠償數額後,店方拿出早已經擬好的協議要她簽字,周丹要想得到賠償,必須先簽署這份協議。周女士稱,店方要求她不能再接受任何人的任何采訪,並且協議內容絕對保密,否則視為違約,必須支付違約金。此事經哈爾濱人民廣播電臺的行風熱線披露後,有十餘個消費者反映均稱在沃爾瑪超市買到了問題羊肉。據哈爾濱市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孫礪介紹,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沃爾瑪的這種行為,屬於欺詐行為,在違法行為之外,對方要求簽訂保密條約就把消費者牽扯到違法行為裡面,成為共同違法者。
消費難如人意癥結何在
哈爾濱市專家諮詢顧問委員會委員、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宋魁認為,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以及人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整體消費環境有了很大改善,但消費者的弱勢地位依然明顯,其維權過程中的障礙依然很多,而且,伴隨社會消費熱點的變化,消費維權也不斷遇到一些新的問題。
他認為,導致經營者行為失范的因素很多,其中關鍵的一條是片面追求利潤最大化。營利是企業的生存目的,追求利潤最大化是企業的發展動力,這一點無可非議。但是,某些經營者只顧追求自身利益,無視法律規章和經濟倫理的制約,把本來應該通過提供商品和服務獲取正當利潤的過程,變成了對處於弱勢地位的消費者或明或暗的掠奪。生產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虛假宣傳、霸王條款等等,都是這種畸形的經營理念催生出來的現象。
從事10年維權活動的哈爾濱市維權志願者劉天曉認為,目前,哈市一些大型企業也在努力改變自身形象,但是,在實際過程中,過分考慮自身的利益使他們產生霸權行為,事實上,這是對自身形象的損害,也將對企業長遠利益產生影響。
維權之路還應多方采取措施
社科院研究員宋魁認為,要使社會責任成為企業的自主意識和企業的普遍行動,僅靠良知和道德喚醒還不夠,必須依靠企業和社會的互動,通過法律和制度的約束,通過媒體、政府、中介組織各方面的互動。群策群力組織開展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建議活動,推動政府依法加強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和監督,推動有關部門加強對消費者權益的法律保護、司法保護和行政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