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0日電(實習生李天池 記者高長利)2007年3月20日13時左右,志願者、黑龍江大學副教授張軍躺在醫院的床上,他的血液正從采血管中流出,十幾個小時後,從他體內采集的造血乾細胞將被送到上海市瑞金醫院,流入到一個慢性粒細胞性白血病患者的體內,去挽救一個16歲男孩的生命。
黑龍江從2004年開始接受造血乾細胞捐獻,張軍是第17例捐獻造血乾細胞志願者。
無奈:沒人捐獻急,有人捐獻還是急
2005年11月份,志願者、黑龍江大學副教授張軍被采集血樣,經過檢測,2006年夏天,他的造血乾細胞資料被錄入到造血乾細胞資料庫,2006年11月11日,他得到通知,他的造血乾細胞與患者的HLA(人類白細胞抗原)配型相同。
從采血樣到資料入庫,共用了半年多的時間,黑龍江省造血乾細胞管理中心欒淑琴說:『有的采血樣到入庫要等一、兩年的時間,之所以要等這樣長的時間,主要是因為檢測經費的問題。』
志願者的血樣要經過檢測纔能入庫,每檢測一份需要500元,而目前,黑龍江的血樣檢測費主要來自國家的彩票公積金15000元,和臺商郭臺銘資助的10000元。
欒淑琴告訴記者,建庫之初,捐贈者寥寥無幾,只有1234個資料入庫;現在,資料庫裡已經有25000個血樣資料,『沒人捐時,為血樣來源著急;有人捐了,為檢測費著急;很多地市的采集都因為資金問題,已經在暫停,庫裡還有5000多等待檢測』。
欒淑琴說:『檢測費的投入這不僅是政府的職責,更應是全社會的責任,因為這不單是檢測費的問題,更是在救一個人的命。』
哈爾濱血液病腫瘤研究所的數據顯示,我省每年有近1萬新發病例,其中50%是青少年,在這1萬病人匯中只有1%能找到造血乾細胞捐獻者。
捐獻:在法律與道德間游走
2007年3月16日,張軍入院等待捐獻,張軍說:『住院期間,除了剃須刀是自己的,其他生活用品都是給准備好的』,面巾紙都包含在內。
欒淑琴說,在得知配型相同,志願者同意捐獻後,患者家屬會郵寄3萬元到當地的紅十字會,住院費、生活用品費等都包括在內。『就是這樣,還有很多志願者還是會「臨陣脫逃」。』
據了解,捐獻造血乾細胞的人主要以各大專院校的學生為主,其中黑龍江大學陽光志願者協會的志願者就多達百餘人。黑龍江省分庫建立於2004年,三年來造血乾細胞志願者的HLA檢測數據為25000人分,有139名志願者與病人HLA配型相同,經過再動員後只有17名志願者捐獻了造血乾細胞,『大家主要還是擔心身體受影響,誤認為是抽骨髓,實際上是用細胞分離機采集外周血。』
從采集血樣到最後捐獻,工作人員要對志願者進行5次動員。第一次采集血樣,以談話為主;經過一段時間後,檢測結果出來入庫,是初配成功的再動員;接下來,如果與患者配型相同,是高分辨檢測,這期間,還要與志願者簽訂《高分辨同意書》;體檢則是最後的檢測,這次的談話是至關重要的,『告訴志願者,捐獻就是在挽救一個生命諸如此類』;最後,還要簽訂一份捐獻書。
據了解,簽訂兩份協議書,並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約束,主要是提高志願者的道德觀念,而有的省份在捐獻時,出現了『臨戰脫逃』的現象,『這樣是極為不負責任的做法,在最後關頭停止捐獻,一個生命可能會就此逝去』。
目前,大部人都認為捐獻造血乾細胞是無償自願的行為,不應從法律上約束。
律師白濤告訴記者,自願捐獻不是買賣,不具強制性,只能是靠道德、輿論、信譽來約束。
對於是否需要立法,白濤說,志願者一旦改變主意,不再捐獻,就使患者喪失最佳搶救時機,威脅其生命,國家應當盡早出臺有關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