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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出臺建築勞務管理辦法:不許發包給『包工頭』
2007-03-23 08:52:34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王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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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3月23日電 從即日起,勞務企業在取得《建築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等證件後,纔能從事建築勞務分包作業,但禁止將工程包給『包工頭』。

  為加強哈市建築勞務市場管理,規范勞務企業、交易、用工行為,建立依法保障勞務人員合法權益的長效機制,哈市建委出臺了《哈爾濱市建築勞務管理暫行辦法》。

  從即日開始,哈市不允許個人及沒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單位承包工程。欲從事建築勞務承包的企業,必須首先擁有法人資格,取得《建築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並在哈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企業信用檔案後,纔能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築勞務分包作業。對於未取得相關證件而承攬工程的,相關主管部門將對其予以取締,並處以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如果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違法分包勞務工程,導致發生拖欠勞務人員工資或勞務承包人攜款潛逃情況,由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承擔全部責任。今後,勞務企業必須按月支付勞務人員基本工資,支付額不得低於哈爾濱市最低工資標准。

責任編輯: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