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爾濱市道外區勞動仲裁部門對一起典型的勞動爭議案件進行了裁決。一司機因操作不當造成三車連環相撞的交通事故,自己受了傷,也給企業帶來一定損失。在其向道外區勞動仲裁部門提起要求企業支付工傷保險的仲裁後,企業反訴,要求其進行經濟賠償。
據了解,在交完2000元風險抵押金後,許亮(化名)被哈爾濱市一家物流公司聘用,成為運輸司機。2005年1月6日,他開車從哈爾濱市出發去外地送貨,結果在高速公路上與一輛汽車追尾,後造成三車連環相撞。經交警部門確認,該起交通事故中,許亮負全部責任。事故中,許亮腿骨骨折,治療過程中,公司為其先後交納了3.3萬元醫療費。出院後,許亮進行了工傷鑒定,被確認為七級傷殘,他向公司提出給予工傷待遇,但公司拒絕了他的請求。為拿到工傷待遇,許亮向道外區勞動仲裁部門提起申訴。
道外區勞動仲裁部門調查後認為,盡管交通肇事的責任在許亮,但他是為公司送貨,屬工作期間,因而企業應當支付工傷待遇,包括傷殘補助、就業補助等,此外還應返還當初收取許亮的2000元抵押金。同時,許亮也應當賠償因其交通肇事給企業造成的1萬多元經濟損失。但該仲裁結果並未能消除雙方的分歧,近日,雙方又將此事訴至了法院。
道外區勞動仲裁部門負責人認為,員工可依法維護其應當享有的工傷待遇,企業也可對員工造成的損失要求賠償。工傷待遇爭議在勞動仲裁案件中佔了很大的比例,但仲裁過程中企業反訴申訴人的案例並不多,這起案件非常具有典型性,各自的利益都應依法得到保護。
責任編輯:張喜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