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我省公安交管部門嚴抓信訪 引起國家賠償將追究經濟責任
2007-03-30 10:07:15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文天心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3月30日電 我省公安交管部門面對信訪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工作責任,進一步規范執法辦案行為,以減少信訪問題的發生。這是記者在29日召開的全省公安交管部門信訪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

  2006年以來,我省各級公安交管部門共承辦信訪案件382起,通過調查處理,絕大部分案件信訪人停止了上訪,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隊伍形象和警民關系。但是,當前我省公安交管部門的信訪工作形勢仍十分嚴峻,問題比較突出。2006年至今年3月,我省各級公安交管部門承辦的信訪案件數量大幅上昇,在全省公安機關信訪案件總量中比重較大,由交警總隊承辦復查、復核的信訪案件達61起,是省公安廳涉訪大戶。在交通事故處理方面的信訪案件多,群眾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信訪案件佔總信訪案件的90%以上。很多案件事實不清、不准、不完整,勘查現場不細,不記勘驗筆錄,詢問筆錄質量差,不能准確和充分反映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的基本情況和交通事故基本事實。事故成因分析不清,適用法律條款不准,責任認定不當,引發信訪人較多異議。

  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提出,今後將明確信訪責任,各級公安交管部門的主要領導是信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涉及到的部門和單位是具體責任單位,承辦人員是具體責任人。各地各級交警部門要指定一名領導直接抓信訪工作,支隊要指定專門部門、大隊要指定專人具體負責信訪工作的組織協調。各支隊和大隊負責人每周都要有專門時間公開接待上訪群眾,掌握和處理信訪問題。

  交警總隊將強化監督,對信訪案件查處不力、問題較多、不能按時限要求結案的單位將予以通報。對因執法不公、不作為和亂作為等原因造成的上訪案件將堅決追究責任。引起國家賠償的,要按照法規追究一定份額的經濟責任。

  據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趙亞光總隊長介紹,交通事故處理崗位的每一名民警都必須持證上崗,要定期調查民警的執法情況,對多次執法失誤和執法水平偏低的民警要離崗學習,不適合作執法工作的要調離崗位。有違法違紀問題而引發上訪的,要予以嚴肅處理。全方位監督執勤執法、事故處理、窗口服務等環節,及時糾正執法中存在的問題,減少信訪問題的發生。

責任編輯:強銳